盘后8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18 鼎捷数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鼎捷数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07)的约定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570,3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出售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12月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55)。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70,3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5.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4,57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出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18 贝泰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泰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2026年8月4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3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76%,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7,888,065.3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23%,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899,884.5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2026年8月4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3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76%,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7,888,065.3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四会富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会富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5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5%,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及后续其他回购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未有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赛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8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回购最高价为56.30元/股、最低价为52.0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0,416,524.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975,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回购最高价为91.00元/股、最低价为52.0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87,422,827.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星辉环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辉环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5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22,7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1%,最高成交价为3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837,47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赞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赞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70元/股(含),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18.58 / 10,000 限为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1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9.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510,6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8.5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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