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18 联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长安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安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经测算,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7.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04元/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6.17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04港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1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6,272,5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7821%,具体情况如下:回购A股股份66,392,3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97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1,419,716.0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109,880,1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84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8,179,356.75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336,004,169.41元(按2026年7月31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6559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亿帆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帆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11.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4元/股,成交均价为10.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94.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华源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源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5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2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月30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A股)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 份(B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及2026年6月23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61)。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6月 18日起,本次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0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94 / B 4.81 / 元股,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港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4.75港元/股。未来如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 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A股并注销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85,892,600股,占 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236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319%,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99,924,820.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回购B股并注销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85,042,543股,占公 B 12.2737% 0.2296% 司 股的比例约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81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3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93,420,109.27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A股及B股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亚太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太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数量和 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正泰电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泰电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35 / 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981,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最高成交价为22.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11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2,816.3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奥瑞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瑞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2026-临031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6-临032号)。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6-临035号)。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6-临038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向公司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2.16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截至2026年7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达1%,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1 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2026-临042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29,53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3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6,864,1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东诚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诚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9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68,758.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双塔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双塔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6.0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6-042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3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224,657.38元(含交易费用)。本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6.01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小熊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小熊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65.00元/股调整为63.7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96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39.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475,4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53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8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357,269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8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4.1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23,553,075.5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金山办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山办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2.1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山办公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0)、《金山办公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9,617股,占公司总股本464,013,435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0.00元/股,最低价为205.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83,619.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九州一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州一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进行了两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52,0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0,292,062股的比例约4.63%。前述回购的5,888,399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相应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相应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2日和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1 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以下统一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1,502,92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3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减持/出售计划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柳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公司对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内在价值稳健增长的坚定信心,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柳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公告》、《柳工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及《柳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46、2026-48、2026-60、2026-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儒意电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儒意电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及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和《关于2026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10,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8,871,819.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开始实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雷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8%,最高成交价为16.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9,5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大洋电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洋电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本次回购尚未开始实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北京科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北京科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2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自2026年7月14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6,734,397 1.24% 14.59 / 购公司股份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6,513,428.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8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107.74元/股(含本数)。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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