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45 三一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一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3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9.1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公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0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267.92万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比例为0.86%,购买的最高价为19.39元/股、最低价为17.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5,536.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绿能慧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能慧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10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7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8.96元/股、最低价为6.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119.3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中航机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机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1)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06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13,004,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87%,回 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2.8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1.70元/ 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9,885,393.7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华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24 ( )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和《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规模,由“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亿元(含),不超过8.00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规模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和《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1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4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1.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9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38,4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9,489,400股的比例为6.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66元/股,最低价为29.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82,097,036.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柳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77.4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6%,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增加0.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07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967.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奥翔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翔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7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201,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成交的最高价为11.39元/股、最低价为7.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6,023.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康普顿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普顿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对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置。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64,400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具体详见公司公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公司于2024年2月至5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34,800股,回购均价7.6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7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成交总额为27,152,285.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5.72元/股,最低价为15.17元/股,均价为15.38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三)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爱柯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柯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1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8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5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1 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6 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6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22.10元/股、最低价为21.2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01.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06.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购买的最高价为22.10元/股、最低价为15.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8.8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国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1 2 2025 3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回购期限为 年 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375,27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成交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2,600,172.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824,4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成交的最高价为12.2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3,409,880.4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059.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购买的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5.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0.12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赞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赞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99元/股(含),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13.87 / 2025-030 价格上限为 元股(含)(详见 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已达到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20.9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402,679.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3.87元/股(分红后调整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新中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中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1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675,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8.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4,8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海程邦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程邦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25日起,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14.00元/股、最低价为13.3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803,1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92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购买的最高价为14.00元/股、最低价为13.1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07,915.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福然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然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综上,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上限价格已更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68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和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期末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和高度认可,经综合考虑,故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7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7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265.757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国机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机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82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5-26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34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5年10月以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回购股份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购买的最高价为6.10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50,6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高价、最低价、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同上述2025年10月整体回购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大秦铁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秦铁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至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19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大秦铁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大秦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大秦铁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1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1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866,500 20,147,177,716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的比 例为0.0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7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1,99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ST波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波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和《*ST波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15%,购买的最高价为3.30元/股、最低价为3.2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939,5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健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7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健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95万股,已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最低价为9.5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1.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旺能环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旺能环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2.00元/股调整至21.71元/股,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7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56)。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1.71元/股调整至21.51元/股,自2025年10月2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8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79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6%,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7,242,537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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