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再生医学(08158):有关核数师辞任及委任核数师之补充公告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Regenerative Medic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58) 有關核數師辭任及委任核數師之補充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作出,以補充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50(4)條刊發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核數師辭任。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應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宣佈,經審核委員會推薦,利安達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利安達」)已獲董事會委任為本公司新任核數師,自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以填補金道連城辭任後之臨時空缺,並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二零二六財年之協定審核費用為1,000,000港元。 導致本公司更換核數師之關鍵事件時序 日期 事件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 本公司獲金道連城告知,負責本公司審核工作的合夥人將於短期內辭任,而由於新任負責合夥人需投入更多時間及 成本以熟悉本公司,預期二零二六財年的審核費用將會增 加; (包括利安達)就二零二六財年的審核工作提供費用報價;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接獲金道連城的首份指示性費用報價;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接獲利安達的指示性費用報價;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本公司以書面形式知會金道連城,表示不接受金道連城的費用報價;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本公司接獲金道連城的經修訂費用報價,同日本公司向金道連城表示不接受此經修訂報價;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續聘核數師事宜,在會議上金道連城闡述其費用報價的理由;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接獲金道連城經進一步修訂的費用報價;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以書面形式知會金道連城,表示不接受金道連城經進一步修訂的費用報價;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接獲另外兩家專業會計師事務所的指示性費用報及二十三日 價;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接獲金道連城的辭任函;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經計及本集團現時的經營規模、審核範圍及金道連城的費用建議後,董事會審議並接納金道連城的辭任;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接獲利安達的最終費用報價;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並比較潛在接任核數師的費用建議及審核計劃,並決定建議董事會委任利安達為 本公司的新任核數師; 核數師,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六日生效 審核費用建議及不同費用之理由 金道連城建議的審核費用為1,250,000港元(不包括代墊費用),而利安達就二零二六財年建議的審核費用為1,000,000港元(不包括代墊費用)。審核委員會注意到,金道連城的建議費用1,250,000港元,乃歸因於其預期審核團隊成員的變動。審核委員會認為,金道連城的費用並未考慮到二零二五財年及二零二六財年的整體營商環境與本集團業務均無重大變化。就此而言,審核委員會認為,以金道連城就二零二五財年收取的審核費用作為比較基準更為合適,因其更能反映本集團最新的業務營運狀況。在此基礎上,經參考上一財年就相若工作範圍所收取的審核費用,審核委員會認為,利安達就二零二六財年建議的1,000,000港元費用,其與審核範圍的相稱性乃屬顯而易見。 審核委員會注意到,金道連城並無參照審核團隊及支援團隊成員、費用明細及按職級劃分的預算工時,提供其建議審核費用的詳細明細。相比之下,利安達提供更透明的資源配置計劃及收費基準,詳情如下: 審核團隊的成員包括: 一名擁有超過25年審核經驗的項目合夥人(EP); 一名擁有超過20年審核經驗的項目質量控制覆核人(EQCR); 一名擁有超過20年審核經驗的高級審核經理; 一名擁有超過7年審核經驗的審核主管;及 兩名高級審核員及初級審核員。 就二零二六財年進行審核所建議的審核費用為1,000,000港元(不包括代墊費用)。 按職級劃分之預算工時: 利安達估計的審核總工時約為1,180小時,包括項目合夥人及高級審核經理的400多小時。 經參考自另外兩家聲譽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取得的報價及下文載列的因素,審核委員會的結論為,利安達建議的審核費用並非不合理。審核委員會進一步確定,該費用差距本身不會損害審核質量。 利安達就二零二六財年建議的費用與金道連城就二零二五財年收取的審核費用處於相同水平。二零二六財年的建議審核費用與二零二五財年相比並無變動,主要由於預期審核範圍維持在與二零二五財年相若的水平。 此外,利安達建議的審核費用與金道連城建議的審核費用相若,並獲下列對質量及效率的承諾支持: 經驗豐富及勝任之團隊組成 二零二六財年之建議審核團隊由架構完善且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組成,包括一名項目合夥人、一名項目質量控制覆核人(EQCR)、一名高級審核經理、一名審核主管及一支專責審核團隊,確保該項目受益於適當的專業深度及因應項目特定需要而作出的充足的資源配置。 高效及戰略性之資源管理 利安達已確認,將透過在審核規劃、監督及覆核中戰略性調配高級人員以達致成本效益,並會適當考慮本集團營運的性質及範圍。此方法確保穩健監督、提升審核程序的可靠性、有效解決會計問題及減低潛在風險,同時消除不必要的工作重複。 利安達已承諾在整個審核過程中與管理層及審核委員會保持定期溝通,就任何發現的問題適時提供最新情況,以確保透明度並避免於最後一刻出現意料之外的情況。審核委員會認為此主動框架符合良好管治常規,並為審核質量提供額外保障。 審核委員會注意到,金道連城與利安達在香港處理中小型市值上市公司市場的參與程度及專業地位相若。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利安達就建議員工計劃、審核工時及審核計劃提供的透明及詳細明細,並認為足以支持本公司的審核。審核委員會確認,利安達建議團隊在整個審核過程中包含足夠數目且具適當資歷水平的人員,包括合夥人或經理。審核委員會亦與利安達會面討論其審核計劃,並確認其整體審核方法及所強調的關鍵審核事項與金道連城大致相似。審核委員會進一步認為,不同專業事務所之間的審核報價差異,不一定反映審核範圍或審核質素的差異。有關差異更可能源於多項事務所特定的商業因素,包括其事務所規模及審核團隊組成、事務所的營運模式及內部成本結構。當前市況及每家事務所各自的業務與市場推廣策略,亦可能進一步導致收費水平出現差異。 因此,金道連城與利安達之間的報價費用的差異,本身並不表示審核工作的範圍或質素會有所妥協,尤其是在相關審核範圍大致相若的情況下。 費用透明度及資源可見性之評估 金道連城並無按審核團隊組成、支援團隊架構或按職級劃分的預算工時提供其建議審核費用的詳細明細,但利安達已展示其對透明審核規劃及資源調配的承諾。 推薦利安達之理由 鑒於本公司與金道連城未能就二零二六財年建議審核費用達成共識,儘管費用差距相對適中,審核委員會認為,為本公司最佳利益著想,推薦委任利安達而非金道連城乃屬合理。此推薦乃基於利安達已展示對審核規劃及資源調配透明度的承諾,以及其於整個審核過程中與本公司保持持續及有效溝通的能力;委員會認為此因素對質量及審核程序的完整性乃屬至關重要。 審核委員會已對收到的建議進行比較評估,並確定利安達建議的費用及人手計劃與本集團預期審核預算更為相稱,並就審核計劃、時間表及人力調配提供更高清晰度,從而為本公司帶來更大透明度及規劃確定性。審核委員會信納其已履行評估建議的職責,方式為:(i)專注於審核質量及資源是否充足;(ii)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比較資源調配的差異及基準;及(iii)確保建議費用水平不會損害審核質量。審核委員會認為,本公司偏好可帶來更高成本效益機會而不會削弱審核質量的建議屬合理。因此,在金道連城因各方未能就審核費用達成共識而辭任核數師後,審核委員會建議董事會委任利安達為本公司新任核數師。 對新任核數師的評估 審核委員會已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發佈的《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第2節,考慮利安達作為新任核數師的合適性,包括: 管治及領導: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利安達事務所簡介中的合夥人資料及其網站資訊,並信納該事務所的管治架構及領導層展現全所對審核質量及公眾利益的承諾。利安達為一家成立已久的事務所,擁有超過25年的經驗,由一群具備豐富審核經驗及技術專業知識的合夥人管理。審核團隊架構設有明確界定的角色,包括項目合夥人及質量控制覆核人。項目合夥人擁有超過25年審核香港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經驗,涵蓋建築、房地產、生物資產、製造、電訊等多元行業。審核委員會亦已嚴謹評估利安達的資格及內部資源,注意到其許多經理及員工在為上市公司進行年度審核方面具備豐富經驗。與業內其他聲譽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類似,利安達的管治安排符合公眾利益,確保審核職能優先重視準確性、透明度及誠信。審核委員會結論認為,上述管治安排獲適當的獨立性保障及充足資源支持,使利安達能有效及以符合公眾利益的方式履行其審核職能。 利安達已承諾提供優質服務,並遵守香港質量管理準則第1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財務報表審核或審閱或其他鑒證及相關服務業務實施的質量管理》的所有要求,並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進行獨立性評估。在獲委任為核數師之前,利安達已進行內部利益衝突審查並完成獨立性評估,包括必要的公司及背景查冊,以確保其事務所與本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潛在利益衝突或威脅。利安達已向審核委員會確認,審核項目團隊成員與本公司之間並無任何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擬提供非審核服務、財務關係、商業關係或個人關係。審核委員會亦已透過網上核查、查詢及審閱利安達的審核計劃,自行對利安達進行背景審查,並信納並不存在任何可能損害其獨立性的關係或情況。 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 是次審核項目將由一名合夥人領導,該合夥人在審核香港上市公司方面擁有超過25年經驗,涵蓋多個行業。財務報表將由一名具備豐富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核及審閱經驗的質量控制合夥人進行二次審閱。主管級及以上團隊成員均為合資格註冊會計師,其他團隊成員亦具備豐富審核背景。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建議審核團隊的背景,並信納該團隊具備足夠技術知識及經驗,能夠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及上市規則對本公司進行審核。 審核項目執行: 審核委員會已討論並審閱利安達的建議審核計劃,包括主要風險範疇、整體審核方針、時間表及按員工資歷劃分的預算審核工時分配。審核委員會確認,該審核計劃旨在符合適用審核準則。利安達已確認,項目團隊至少將包括一名項目合夥人、一名擔任項目質量控制覆核員的第二合夥人,以及多名團隊成員,包括一名高級審核經理、主管、高級人員及初級人員。透過查詢,審核委員會注意到,所派駐員工的資歷將與金道連城相若。項目合夥人擁有超過25年的審核經驗,尤其專注於上市公司。審核委員會信納,利安達建議的團隊架構由足夠專業人員組成,具備適當監督、技術嚴謹性及執行能力,以進行高質量審核。 審核委員會已於利安達獲委聘前與其會面。此外,利安達將於財務報表定稿前與審核委員會會面,匯報關鍵審核問題。 監察程序: 審核委員會並不知悉利安達有任何行為或活動會危及其誠信、客觀性及獨立性,或會對審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經評估上述與審核質量相關的因素後,審核委員會信納新任核數師具備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及充足能力。 利安達的審核計劃及時間表 本次年度審核將採用風險導向審核方法。對本公司的核心領域進行特別風險評估,包括收入確認以及其他應收款項及使用權資產的減值。本集團合併審核程序亦將同步執行,並對本集團旗下各組成部分進行協調審核工作。 階段 時間表 主要程序 狀態 規劃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 落實審核計劃,以及項目 尚未開始 下旬至二零二七年 合夥人與本公司管理層 一月中旬 及審核委員會舉行會議 現場審核工作 二零二六年十二月 進行穿行測試分析、控制 尚未開始測試及存貨盤點監督 二零二七年一月 進行函證、細節測試及 尚未開始 上旬至二零二七年 其他審核程序 三月中旬 二零二七年一月 與管理層舉行會議,討論 尚未開始 上旬至二零二七年 主要審核範疇及審核查詢 三月中旬 定稿 二零二七年三月 於審核完成會議上向審核 尚未開始 中旬至二零二七年 委員會匯報審核結果、 三月下旬 發現事項及審核意見 公告及報告 二零二七年三月下旬 簽署核數師報告 尚未開始 二零二七年三月下旬 刊發年度業績公告 尚未開始 二零二七年四月下旬 刊發年報 尚未開始 審核工作開始時間與本公司過往年度的慣例一致,因此審核委員會認為,該時間表乃屬合理且充分,使利安達可在不損害審核質量的情況下完成所有必要的審核程序。 董事會謹此對利安達獲委任為本公司核數師致以熱烈歡迎。 承董事會命 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王闖 香港,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闖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非執行董事為雒敏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霍春玉女士、周旭東先生及梁文輝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發日期起計至少七日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及於本公司之網站www.crmi.hk登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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