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庄臣控股(01955):盈利警告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ong Kong Johnson Holdings Co., Ltd.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ong Kong Johnson Holdings Co., Ltd.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香莊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巿規則)刊發。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根據目前取得的資料及經過本公司管理層對本集團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審閱,相比於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股權持有人應佔溢利約7.1百萬元,本集團預期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六個月錄得的本公司股權持有人應佔溢利╱虧損將錄得虧損約9.1百萬元,主要由於地緣政治局勢持續緊張、國際油價高企引致?運成本大幅上漲;此外,面對清潔服務行業競爭日趨白熱化,整體毛利率持續承壓所致。 僅基於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所得的資料而作出的初步評估,而且管理層現時可取得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有關賬目並未經本公司核數師確認、審閱或審核,亦未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故或會因此而被調整及可能與本集團未經審核中期業績有所不同)及現時可取得其他資料的初步評估而得出。預期本集團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將於2026年11月底前發佈。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香莊臣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顏俊 香,2026年11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顏俊先生(主席)及陳爾謙先生(副總裁);非執行董事為李妍梅女士、楊冰女士、吳志勇先生、湯玉雲女士及林芃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范招達先生、官玉燕博士、康錦里先生、梁兆康先生及汝女士。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