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晶门半导体(02878):须予披露交易购买该物业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878) 須予披露交易 購買該物業 收購事項 於2026年11月6日,買方(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初步協議,據此,買方同 意購買而賣方同意出售該物業,代價為130,408,000元。根據初步協議的條款,買方與 賣方將於2026年11月23日或之前就該物業訂立正式買賣合約。預期將於2026年12月21日 或之前完成。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收購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收購 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公告規定。初步協議 於2026年11月6日,買方(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初步協議,據此,買方同意購買而賣方同意出售該物業,代價為130,408,000元,須由買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予賣方:(i) 6,520,400元(即首期按金)已於簽署初步協議時支付; (ii) 6,520,400元(即加付訂金)將於簽署初步協議計14日內支付;及(iii) 代價餘額117,367,200元將於完成時(即於2026年12月21日或之前)支付。 買賣合約將載列收購事項的詳細條款,並預期將取代初步協議。 預期將於2026年12月21日或之前完成。 該物業的資料 物業括:香九龍永康街83號28樓A1、A2、A3、A5、A6、A7、A8、A9、A10、A11、B1、B2、B3、B5、B6、B7、B8及B9室寫字樓單位。該等寫字樓單位的實用面積約為11,646平方呎。 該物業將按「現狀」基準出售予買方。於完成時,賣方須向買方交付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 本集團及買方的資料以及進行收購事項的理由 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本集團主要從事設計、開發及銷售專有IC產品及系統解決方案,能於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顯示器、筆記本電腦以及其他智能產品,括可穿戴產品、醫療保健產品、智能家居產品、工業用設備等提供廣泛的顯示應用。 買方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在香從事設計、開發、銷售IC與系統解決方案。 本集團目前正租賃物業自用,並擬將辦公室遷往該物業。董事會認為,收購事項將有利於本集團的長期發展,因其將降低本集團對租賃物業的依賴,從而避免相關長期租金開支及潛在租金波動。此外,收購事項將為本集團提供合適的物業,以支持其?運需求及未來業務增長。 代價乃由買方與賣方參考類似地段類似物業的現行市價後,公平磋商釐定。 收購事項將以本集團的內部資源撥資。 董事認為,初步協議中收購事項的條款(括代價)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集團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賣方的資料 賣方為一家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物業發展。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收購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公告規定。 在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收購事項」 指 買方根據初步協議的條款向賣方購買該物業;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晶門半導體有限公司,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本公司股份為其股本中每股 面值0.10元的普通股; 「代價」 指 130,408,000元,即買方就收購事項應向賣方支付的總代價;「完成」 指 完成收購事項;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元」 指 香法定貨幣元; 「IC」 指 集成電路;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第三方;「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該物業」 指 香九龍永康街83號28樓A1、A2、A3、A5、A6、A7、A8、A9、A10、A11、B1、B2、B3、B5、B6、B7、B8及B9室寫字 樓單位; 「初步協議」 指 賣方與買方就該物業於2026年11月6日訂立的臨時買賣合約;「買方」 指 晶門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及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晶門半導體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 王華志 香,2026年11月6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a)執行董事-王華志先生(行政總裁);(b)非執行董事-楊琨先生(主席)、謝釤釤先生及劉斐女士;及(c)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正豪博士、郭海成博士及陳志光先生組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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