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越资0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9:51:41 中财网
原标题:25越资0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525066.SZ 债券简称:26越资05 债券代码:524942.SZ 债券简称:26越资04 债券代码:524797.SZ 债券简称:26越资03 债券代码:524650.SZ 债券简称:26越资01 债券代码:524534.SZ 债券简称:25越资08 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越资07 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越资05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4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越资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2026年 1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兴业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越资02”、“24越资Y1”、“25越资01”、“25越资03”、“25越资04”、“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26越资 01”、“26越资 03”、“26越资 04”、“26越资 05”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发行人各项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变更原因
发行人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届满,且其已连续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满 5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招标程序,发行人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变更已经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 12月 23日(2012年 3月 5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以来)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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