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国城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6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6,666,667-1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1.1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1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2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1,971,433.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5 五洲交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五洲交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 2026年11月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成交最高价4.16元/股,最低价4.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5.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截至2026年10月末回购股份情况 2026年10月9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简称建行南宁高新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建行南宁高新支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公司于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完成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事宜。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真爱美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真爱美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1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4%,最高成交价为3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5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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