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资产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3:21:50 中财网
原标题:欧菲光: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9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为妥善处理闲置资产、回笼资金,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菲”)拟将闲置的无尘车间及部分报废的空调内外机和三轴向振动机(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以拍卖方式出售给苏州伟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安环保”),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经测算,本次拟出售的交易标的截至2026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5,790,881.25元,拍卖含税价格为1,355,000.00元、未税价格为1,199,115.04元,交易标的按拍卖成交总额3%(含税价格,税率1%)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本次交易预计亏损金额为4,632,013.73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也无需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伟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CMEJCM3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蔡家浜路105号10幢一层021 室
法定代表人黄耀耀
设立日期2023年6月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 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 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 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 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旧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纸 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 理;市政设施管理;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运输货物 打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农林牧 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房屋拆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信息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1黄耀耀50货币出资100.00%
合计5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1.2157.3
负债总额00
净资产151.2157.3
 2026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2025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118.51345.7
净利润301.8148.07
4、伟安环保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伟安环保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拟出售的交易标的为位于苏州1号园区3号厂房的闲置无尘车间及部分报废的空调内外机和三轴向振动机。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1,212.75万元,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633.66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579.09万元,拍卖含税价格为135.50万元、未税价格为119.91万元,交易标的按拍卖成交总额3% 1%
(含税价格,税率 )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2、交易标的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皆为苏州欧菲实际拥有、控制,其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4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说明及价值分析:本次拟出售的交易标的使用年限较长,已故障闲置多年,利用价值较低,故拍卖价格较低。

四、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苏州伟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交易合同(以下称“本合同”)如下:
(一)资产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一批设备及3#4楼闲置车间。

甲方保留范围如下:
1
、除去清单上标明的设备设施外,其余车间内所有设备及各类物资均保留,不得擅自拆除或据为己有。

2、车间厂房均不可随便拆除、破坏。

3、厂房内部所有净化车间均不可以随便破坏、拆除。

4、设备拆除过程中,所有设备外接线缆均不可以随便拆除。(设备本身连接线除外)
5、设备搬运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地面。

本次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以及标的涉及拆除的界线均以现场展示实物及甲方提供的数据清单为准。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
1、转让价格(含税)
本合同项下标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55,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伍仟元整),以下称“成交价款”。

2、其他应支付款项
为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乙方需支付施工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至天津津环拍卖有限公司。

3、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4、税费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成交价款后,按协商日期为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标的交接
甲方应在乙方按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施工保证金后与乙方办理转让标的的交接手续。乙方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后,资产的保管权和所有权全部由甲方转移至乙方。资产保管权和所有权转移至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供退货、换货、保修等售后及维保服务。

(四)标的拆除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除施工并全部搬离交接现场,相关拆除、搬运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计算。如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回已收取的合同款项。

3、乙方未按期将标的拆除、搬离交付现场的,自逾期之日起应支付每天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施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10天,视为乙方已付的交易价款、施工保证金不予返还外,未提取的标的物,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未付清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甲方所有。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情况,亦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产生关联交易、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苏州欧菲出售部分二手设备事项有助于子公司妥善处理闲置资产、回笼资金。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6年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632,013.73元,且将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财务资金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对方有支付能力,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较小。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产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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