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恩捷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122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23号)。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实施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175号)。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9 —— “ ” 第 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3.00元/股(含)调整为92.59元/股(含),回购股份2026 10 20 价格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93,400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10月28日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53.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2,507,791.2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格力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力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54.5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8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974,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4%,最高成交价为40.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0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324,756,128.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上海莱士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莱士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12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如触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约定的提前届满条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8日、2026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8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534,487.1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7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最高成交价为5.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4,118,156.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长安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安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经测算,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7.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04元/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6.17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04港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3,681,4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5559%,具体情况如下:回购A股股份77,262,5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94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7,148,791.6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136,418,9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61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6,292,099.25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407,806,058.30元(按2026年10月28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5621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宁夏建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夏建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9日、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0,000万元(含)至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19.47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999,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1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0804%,购买的最高价为13.18元/股、最低价为11.1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722,463.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国电南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电南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7月19日,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郑宗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17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1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0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8月15日、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临2026-033)、《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92,268股,占公司总股本8,031,756,156股的比例为0.082%,购买的最高价为23.35元/股,最低价为22.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1,074,034.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金开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开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3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购买的最高价为5.38元/股、最低价为5.2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388.0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1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3%,购买的最高价为6.85元/股、最低价为5.2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917.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虹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虹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8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日、2026年9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18)、《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2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70,400股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76元/股,最低价为29.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8.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神州数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州数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72元/股(含)。公司于2026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于2026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26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2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3.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27,099,681.1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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