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000692):控股子公司向华润电力沈阳公司购热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7:12:10 中财网
原标题:惠天热电: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华润电力沈阳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7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概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以及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日常主要依托所属的沈海热网及环保热网开展冬季供热业务。沈海热网是基于电厂配套建设的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自建设之初即以热电联产供热为核心设计模式,每年供暖期热源主要来源于向电厂购置热量,同时通过二热公司所属热源厂燃煤辅助补充、调峰,经管网输送向辖区热用户供热,自上述热电联产建成以来一直沿用此种运行模式。

为开展2026-2027年供暖期供热工作,保障辖区热用户冬季采暖需求及沈海热网、环保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在自有热源无法完全覆盖采暖期居民的全部热量需求的前提下,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决定拟继续向电厂的所有方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采购热量。购热价格为48元/吉焦(如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政策有重大调整等,双方须根据电力市场政策变化情况进行2027年1-3月份热价调整或采取其他调整机制),预估采购量约840万吉焦,交易金额不超过4.5亿元(包含热费及相应管道冲洗、打压试运行、热网补水等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2.49%,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名称: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楠;注册资本:106,192万元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虎石台南大街12号;股东结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邓士奎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沈阳公司的董事,沈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沈阳公司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因“担任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62,016.07万元,净资产108,390.22万元,负债总额253,625.8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098.55万元,利润总额15,549万元,净利润12,803.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35,195.93万元,净资产113,725.51万元,负债总额221,470.42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67,074.77万元,利润总额6,678.37万元,净利润4,978.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
沈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6-2027年供暖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拟向沈阳公司采购热量用于开展供热主营业务,采购单价48元/吉焦,预估采购量约840万吉焦(具体以实际使用热量结算为准),同时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承担管道冲洗、打压试运行、热网补水等相关费用,本次交易预计不超过4.5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结合电厂所用煤炭市场价格及电厂运行成本,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确定交易价格。该价格低于同区域其他热电联产供热价格,价格优势明显。

2026-2027年度供暖期采购热量价格为48元/吉焦,但如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政策有重大调整(如取消常规双边交易)等,双方须根据电力市场政策变化情况进行2027年1-3月份热价调整或采取其他调整机制。

五、协议签署情况
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购,以保障沈海热网及环保热网辖区内3700余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百姓采暖需求为目的,是沈海热网、环保热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运行模式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司履行民生保供责任、维护辖区供热安全的必要举措。具体而言:
(一)购热是上述热网运行模式的必然要求,具有不可替代性。尤其沈海热网系依托电厂配套建设的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自建设之初即以热电联产供热作为核心设计模式,热源主要依赖电厂热量、以燃煤热源厂辅助补充调峰。向电厂采购热量,可有效保障沈海热网热源供应,稳定保障辖区内居民供暖质量。保供是公司作为民生公用事业企业的首要责任。供热属于城市民生保障性公用事业,关乎辖区百姓冷暖,是公司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本次购热交易直接服务于这一民生目标。

(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具备突出的技术经济与环保优势。相较于分散小锅炉供热,热电联产大热源集中供热在北方地区具有热效率高、碳排放低、供热成本更优的特点,符合国家推动清洁取暖、“双碳”目标及提高热电联产比例的政策导向,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公司持续通过长距离回输管线等工程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购热保供正是这一战略方向下保障热网稳定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经测算,相较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以自有燃煤锅炉自行购煤供热,向电厂采购热电联产热量的综合供热成本更低。购热供热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供热成本,有利于公司供热业务降本增效、改善经营业绩。

(三)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采购单价结合电厂所用煤炭市场价格及运行成本、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确定,公允合理。公司已按规定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接受全体股东监督。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亿元。

八、授权安排
为提升办理效率、保障供热业务持续稳定运营,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在本次交易既定限定条件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具体实施事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九、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热量是基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保障辖区居民冬季安全温暖过冬而展开的,是沈海、环保热网热电联产供热方式所必需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基于生产热量所用煤炭的市场价格及运行成本,同时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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