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OPSTANDARDCORP(08510):有关认购目标公司额外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22:56:30 中财网
原标题:TOPSTANDARDCORP:有关认购目标公司额外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op Standard Corporation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510)
有關認購目標公司額外股權的須予披露交易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Top Standard Corporation(「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有關認購事項之公告(「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認購事項的額外資料及澄清若干詳情如下(修訂以下劃線表示):
1. 該公告第2頁「訂約方」分節
「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Ta Shun Dher先生、Koh ’
Chee Loong先生、Siew Y ng-lyn女士各自為一名獨立第三方。」
2. 該公告第2及3頁「代價」分節
……
「代價乃由訂約方按正常商業條款公平磋商後達致 」
3. 該公告第4頁「目標集團的財務資料」分節
……
「根據目標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財務報表 」
除上文所披露外,該公告內所披露的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Top Standard Corporation
主席兼執行董事
祝嘉輝
香,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祝嘉輝先生及應勤民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鄧照明先生、崔齊女士及左提芬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於刊發日期計最少七天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及本公司網站www.topstandard.hk內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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