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方圆生活服务(09978):有关寄发由ALTUS INVESTMENTS LIMITED为及代表要约人就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而作出之无条件.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邀請或要約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 本聯合公告不得在任何將其全部或部分發佈、刊發或派發即會構成違反當地適用法律或法規的司法權區內或向該等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派發。 寄發綜合文件 載有(其中包括)(i)要約詳情(包括預期時間表);(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要約致獨立股東之意見函;及(iii)獨立財務顧問就要約致獨立董事委員會之意見函之綜合文件,連同接納表格,已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遵照收購守則寄發予股東。 預期時間表 下文所載預期時間表僅屬指示性質,可能有所變動。倘時間表有任何變動,要約人及本公司將另行刊發公告。 下文所提述的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港的時間及日期。 事項 時間及日期 綜合文件及接納表格的 寄發日期(附註1)..............................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星期四)要約開始可供接納(附註1)....................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星期四)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間及日期 (附註1、3及5)................................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前 截止日期(附註2及3)...........................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四)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 刊登要約結果(或其延期或 修訂(如有))的公告(附註2)................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四)下午七時正前 就要約接獲的有效接納 寄發支票以支付應付款項的 最後日期(附註4及5)......................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一)附註: (1) 要約在所有方面均為無條件,於刊發綜合文件日期作出,並可於該日起至截止日期下午四時正或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可能釐定及公佈的有關較後時間及╱或日期止予以接納。要約一經接納不可撤銷及不可撤回,惟綜合文件附錄一「5.撤回權利」一段所載情況除外。 (2) 根據收購守則,要約初步須於綜合文件日期後至少21日可供接納。接納最後時間及日期將為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除非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修訂或延長要約。要約人及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五日(星期四)下午七時正前,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聯合刊發公告,說明要約的結果以及要約是否已修訂、延長或屆滿。倘要約人決定修訂或延長要約,而公告並無指明下一個截止日期,則要約人須於要約截止前,以公告方式向尚未接納要約的獨立股東發出至少14日通知。 (3) 直接以投資者戶口持有人或間接透過經紀或託管商參與者身份於中央結算系統持有要約股份並有意接納要約的要約股份實益擁有人,應留意根據香港結算一般規則及香港結算運作程序規則向中央結算系統發出指示的時限規定(載於綜合文件附錄一)。 (4) 就根據要約提呈的要約股份應付的現金代價(經扣除就要約應付的賣方香港從價印花稅)的匯款,將根據收購守則、綜合文件及相關隨附的接納表格,在過戶登記處收到所有相關文件(收到該等文件後,有關接納即屬完整及有效)的日期後盡快,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七(7)個營業日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發予接納要約的要約股東,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5) 倘香港政府宣佈香港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或出現「極端情況」: (a) 於接納要約的最後日期及╱或根據要約就有效接納寄發支票以支付應付款項的最後日期(視情況而定)中午十二時正前任何時間生效,但在中午十二時正或之後不再生效,則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間將仍為同一個營業日下午四時正及╱或寄發支票的最後日期將仍為同一個營業日;或 (b) 於接納要約的最後日期及╱或根據要約就有效接納寄發支票以支付應付款項的最後日期(視情況而定)中午十二時正及╱或之後任何時間生效,則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間將改為於中午十二時正及╱或之後任何時間並無任何該等警告信號生效的下一個營業日下午四時正,及╱或寄發支票的最後日期將改為於中午十二時正及╱或之後並無任何該等警告信號生效的下一個營業日,或執行人員根據收購守則可能批准的有關其他日子。 警告 董事不會於本聯合公告內就要約是否公平合理或應否接納要約發表推薦建議。謹此提醒股東,於決定是否接納要約前,務請細閱綜合文件,包括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要約發出的推薦建議及獨立財務顧問有關要約的意見。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倘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對其狀況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Yoncan Co., Ltd. 方圓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 主席 貢偉力 方明 香港,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的唯一董事為貢偉力先生。要約人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本集團者除外)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的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中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方明先生、孫立功先生、韓曙光先生及謝麗華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梁偉雄先生、田秋生先生及杜稱華先生。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者除外)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的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中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聯合公告以英文及中文刊發。倘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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