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00220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23:56:29 中财网
原标题:海 利 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中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意见如下:1、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将于2026年10月14日届满,本次解锁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符合条件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持股计划(草案)》安排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解锁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46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