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融创中国(01918):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 (2) 条及第13.51(2)(K) 条作出之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2:56:30 中财网
原标题:融创中国: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 (2) 条及第13.51(2)(k) 条作出之公告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UNAC CHINA HOLDINGS LIMITED
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918)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條及第13.51(2)(k)條作出之公告
本公告乃由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B(2)條及第13.51(2)(k)條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近日接獲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孫宏斌先生(「孫先生」)通知,香高等法院就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雨虹」)及孫先生的保證合同糾紛一案,作出登記令(「法院命令」)。

董事會瞭解到,孫先生向東方雨虹就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融創房地產」)(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的合同義務提供了個人擔保。根據法院命令,孫先生應就融創房地產欠付東方雨虹的債務本金人民幣309,644,802.66元及相關資金佔用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孫先生正就有關法院命令尋求法律意見,並保留申請將登記作廢的權利。

董事會(除孫先生以外)已審閱法院命令的相關文件,認為相關命令並非由於孫先生的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為,而是由其在本集團有需要時,為本集團的債務提供增信支持所致。董事會(除孫先生以外)認為,孫先生誠信且勤勉行事,作為本集團創始人、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孫先生一直帶領本集團成長與發展。孫先生在中國房地產行業擁有三十餘年豐富經驗,其背景、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將繼續提升董事會的決策能力,並有利於本集團業務的發展和管理。綜上所述,董事會(除孫先生以外)認為,孫先生仍適合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董事會認為法院命令不會對本集團的業務及╱或?運產生重大不利影。目前,融創房地產與東方雨虹正在協商和解方案。

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規定予以披露,並無任何有關孫先生的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承董事會命
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孫宏斌
中國香,2026年10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孫宏斌先生、汪孟德先生、黃書平先生、馬志霞女士及孫一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潘昭國先生、竺稼先生、馬立山先生及袁志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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