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至源控股(00990):自愿公告及业务发展更新 - 马来西亚数据中心项目10年期数据中心服务协议及建造工程意向书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EEP SOURCE HOLDINGS LIMITED 至源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0) 自願公告及業務發展更新 馬來西亞數據中心項目 1 0年期數據中心服務協議 及建造工程意向書 本公告由至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願作出,以向股東及潛在投資提供有關本集團位於馬來西亞檳城 Prai的數據中心項目(「該項目」)的最新進展。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七日的公告(「該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馬來西亞檳城人工智能數據中心項目規劃IT容量為67兆瓦,本集團已就該67兆瓦IT容量訂立初始期限為十年的數據中心託管服務協議,並就項目主體建築及機電工程訂立工程建設意向書,相關前期及先行工程已獲授權開展。 託管服務總協議 作為該項目發展的一部分,本集團已就該項目的規劃IT容量落實一項長期託管服務總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二日,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Deep Source (PN) Sdn. Bhd.(「DSPN」)與一名客戶(「客戶」)訂立一份數據中心託管服務總協議(「服務協議」),涵蓋該項目67兆瓦的IT容量。 根據服務協議,DSPN將提供指定數據中心設施供客戶進入及使用,並提供相關託該等設施計劃於二零二七年分階段交付,惟須以完成建設工程及符合協定驗收要求為前提。 服務協議的初始期限為10年。有關期限將自DSPN於收到確認該等設施符合協定規格的書面驗收確認後向客戶通知的服務開始日期(「服務開始日期」)計。 自服務開始日期,客戶須按合約容量支付每月經常性服務費全額,不論實際使用情況如何,惟須受服務協議的其他條款規限,括適用的服務費抵扣額及終止條款。電費將按實際用電量結算。 意向書 繼該公告後,董事會亦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七日,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DSPN與獨立第三方Longmotive DC Solutions Pte. Ltd(.「Longmotive」)訂立意向書(「意向書」),建議委任Longmotive為該項目主體建築及機電工程的總承商,規劃IT容量為67兆瓦。 預期工程範圍涵蓋主樓建造、土木及結構工程、機電工程、指定設備供應及安裝、基礎設施工程、測試及調試,以及相關建造設計與協調工作。具體工程範圍及合約條款將於後續正式合約(「正式合約」)中落實。 意向書就已明確的67兆瓦範圍訂明固定總價為221.1百萬美元,括適用稅項,但不括長週期設備的銷售及服務稅。上述價格不括發電機、製冷及電力模組等若干設備模組。視乎項目實施需求,本集團可能採購額外設備或調整工程範圍,從而可能導致整體項目支出增加。最終工程範圍、定價及其他商業條款將由相關各方協商確定,並載於正式合約或後續協議。 根據意向書,一筆相等於上述合約總價 5%的預付款項(即11.055百萬美元)須於簽署意向書及提供規定的公司擔保時支付,並須遵守意向書的適用條文。上述預付款項計入合約總價,其後的款項將按照正式合約分階段支付。 項目實施 意向書授權自二零二六年十月一日開展預備及先行工程,括動員、建造規劃、採購、報審及工地準備。意向書規定26兆瓦部分須於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竣工(可享有十五天寬限期),其餘41兆瓦部分須於二零二七年六月三十日前竣工。竣工須待取得相關認證、簽發竣工及合規證書,且各項工程須達到可使用狀態。 各方已同意於意向書日期計十五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合約。後續的建造及安裝合約擬由DSPN與Polar Construction Sdn. Bhd.訂立。根據意向書,Longmotive須促使訂立正式合約的各方實體以書面形式承擔相關義務,並繼續與該等實體就相關義務共同及個別承擔責任,除非DSPN以書面明確解除其責任。 在正式合約簽署之前,意向書已就授權的前期工程、授權工程款項支付及承諾,以及其他特定事宜訂明若干具約束力的義務。因此,意向書並非完全不具約束力。全部工程的詳細條款仍有待落實。 理由及裨益 董事會認為,建設安排及長期客戶協議是本集團於馬來西亞發展數據中心業務的重要里程碑。意向書使獲授權進行的前期工程及採購得以在正式合約落實前推進。服務協議確立客戶就合約容量作出的長期承諾,並為建設規劃、資源分配及服務準備提供商業基礎。 合約容量及10年的初始服務期限預期將支持交付、驗收及服務開始後的經常性收益。實際收益及溢利貢獻將取決於設施交付及驗收、持續履行合約、客戶付款,以及建設、融資及?運成本。 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按照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就該項目及相關合約安排另行刊發公告。 正式合約仍有待落實,而該項目的實際進度及竣工可能受到建造、採購、審批及其他實施因素所影。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至源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吳磊 香,二零二六年十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江江先生、吳磊先生及徐航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康健先生、林圃生先生、朱海飛先生及丁琳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吳偉教授、黃學斌先生、陳麗屏女士及柳松先生。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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