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炙龙控股(08493):(1)内幕消息-强制执行出售本集团持有的物业及(2)继续暂停买卖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23:45:22 中财网
原标题:炙龙控股:(1)内幕消息-强制执行出售本集团持有的物业及(2)继续暂停买卖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corching Dragon Holdings Limited
炙龍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93)
(1)內幕消息-強制執行出售本集團持有的物業

(2)繼續暫停買賣
本公告乃由炙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2)(a)及17.27(1)(b)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GEM上市規則)而作出。

強制執行出售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可能出售龍皇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告」)。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目標公司持有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全豐收有限公司(「全豐收」)及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金益貿易有限公司(「金益」)的若干股權。

誠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所披露,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銀行及其他借款總額約為84.2百萬元,括(i)約15.9百萬元,即全豐收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授出的物業分期貸款(「PIL貸款」)結欠恒生銀行的未償還總額,該PIL貸款以全豐收持有的新界上水古洞路33號天巒二期莫里茲大道2號洋房的物業(「該物業」)向恒生銀行設立押記作為抵押;及(ii)約10.3百萬元,即金益就恒生銀行授出的若干貸款融資(「GP貸款」)結欠恒生銀行的未償還總額,該GP貸款亦以該物業向恒生銀行設立押記作為抵押。

於就可能交易進行盡職審查過程中,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八日取得有關該物業的土地查冊報告,並得悉恒生銀行已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就該物業行使其擔保權並予以出售(「強制執行出售」)。根據土地查冊報告,該物業以約24.4百萬元售出。於強制執行出售完成後,本集團不再持有該物業的任何權益。預期本集團將無法自約24.4百萬元的出售所得款項中收回任何款項,原因為該等所得款項已用作清償PIL貸款及GP貸款。基於出售所得款項約24.4百萬元及該物業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賬面值約24.7百萬元,預期本集團將因強制執行出售錄得出售虧損約0.3百萬元。本集團因強制執行出售而錄得的實際收益或虧損須待本公司核數師進行最終審核後方可確定。

董事會認為,強制執行出售已解除本集團於PIL貸款及GP貸款項下的大部分還款責任,且由於該物業已閒置並長期未被本集團使用,強制執行出售對本集團的業務?運並無重大影。

本公司目前正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以獲取有關強制執行出售的進一步詳情。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強制執行出售的最新情況作出公告。

繼續暫停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正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以待履行復牌指引。本公司將根據GEM上市規則規定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炙龍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主席
陳元龍
香,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陳元龍先生及鄧寶誼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周翊先生、俞君象先生及譚子軒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聯交所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登之日計最少一連七天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及本公司網站www.8493.hk內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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