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皖维高新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8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同为上市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杉杉股份及其下属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金光电”),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德瑞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格公司”)构成关联方,双方开展的TAC膜、离型膜、保护膜、PVA光学薄膜等商品购销业务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9月21日,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胜利、孙先武、陶勇、向学毅、凡展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皖维高新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前认 可。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双方涉及的相关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转移利益或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与杉杉股份偏光片业务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即增加TAC膜、离型膜、保护膜等材料采购额度3,000万元,增加PVA光学薄膜销售额度1,000万元。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7,564.01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金额为 82,767.9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为14,796.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合肥德瑞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徐学斌。主营业务为光电材料,高科技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24,941.2863万元;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801室;法定代表人:朱胜利。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服装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系杉杉股份下属三级子公司;注册资本:380,000万元;公司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路11号;法定代表人:张炯。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关联人业务需求变化进行预测后,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间的正常经营 活动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增强供应链韧性,提升成本竞争力,进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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