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21:51:22 中财网
【21:49 天亿马: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合伙人南京天益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他方式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2,318,9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907%。具体如下:
南京优志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9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86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400,144股,占公司总股本1.503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总股本比例1.5038%);合计拟减持不超过2,318,944股,占公司总股本2.490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总股本比例2.523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为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1月28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21:49 迦南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鼎耀合伙的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91,7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13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60,7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486%(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前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周小玲、周森月、何利荣的减持计划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北流市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流东恩”或“东恩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9,6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868%(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前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21:49 科净源: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平易缙元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平易缙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即不超过2,055,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685,000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1,370,000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21:49 海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9,623,2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即3,207,762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即6,415,524股。

(如遇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拟减持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2日至2027年1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兄弟(原名为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

(2)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机构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机构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期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4)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兄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相关承诺一致。

8、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1:49 恒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4,299,7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恒邦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二)恒邦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49 华塑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信通万华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司法划转。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193,8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通万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信通万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21:49 楚环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退出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999,561 0.96%
、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如
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1:49 永安药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洪仁贵、方锡权、王志华、熊盛捷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董世豪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以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股)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洪仁贵165,00033,7000.0114%
董世豪1,086,534271,5000.0921%
方锡权211,25052,8000.0179%
王志华277,15066,2000.0225%
熊盛捷115,00028,7000.0097%
合计1,854,934452,9000.1537%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洪仁贵、董世豪、方锡权、王志华、熊盛捷先生均为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此外,董世豪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49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公司”)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持有公司714万股(占总股本的3%)。上述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特沃上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特沃上海拟于2026年10月23日-2027年1月22日(即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的时间段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14万股(占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38万股(占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76万股(占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1:49 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万旭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亚林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9%;董事徐国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9%;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7%;高级管理人员徐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万旭昶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4,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89%;朱亚林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6,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2%;徐国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5%;焦青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37,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69%;徐忠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7%。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仍不会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


【21:49 盟科药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BestIdea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BestIdea”)持有公司股份45,320,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1%;股东JSRLimited(以下简称“JSR”)持有公司股份28,551,29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股东GPTMT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
“GPTMT”)持有公司股份17,299,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

JSR与GPTMT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850,54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6.99%。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BestIdea、JSR及GPTMT出
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股东BestIdea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686,8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股东JSR及GPTMT
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668,1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本次减持主要是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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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 海南瑞泽: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法院强制变卖暨股东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19:39 金溢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东王丽娟女士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1%;(2)若以大宗交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行就市 量90个自然日内, 方式,任意连续
拟减持股份数上限(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后总股 本的比例
776,2620.45%
注:① 本、配股等 份限售、减 (二 公司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②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 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③根据上述 承诺情况,上述股东每年减持的股份不会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东王丽娟女士关于股份限售、减持作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人承诺内容
王丽娟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述金溢 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 上述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 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 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本人所持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股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罗瑞发担任金溢科技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上述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罗瑞发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罗瑞发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罗瑞发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 人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前述限制性承诺。
  
 自本人所持金溢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内,每十二月内转让的金溢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 所持金溢科技股份数量的25%。
  
 本人减持金溢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金溢科技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 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 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 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 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 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金溢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 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 金分红归金溢科技所有。
  
 金溢科技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构成借壳上市 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人将暂停转让拥有权 益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在下列期间内本人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人所持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在持股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还需比照罗瑞发的身份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该 实施细则为相关规定所替代,则按所替代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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