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30044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金岳先生。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聚潮路55号公司江口厂区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315,809,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0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5,835,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股份9,973,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9,974,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9,973,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8%。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段婷、黄晖娅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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