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倍轻松(688793):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23:12:03 中财网

原标题:倍轻松: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轻松”)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发送的《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79亿元,同比下降28.21%,归母净利润-9,726.22万元,由盈转亏。报告期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1.88亿元、1.67亿元、2.27亿元,分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3.25万元、-3,428.22万元、-2,951.33万元、-3,163.41万元。进一步分析来看,颈部产品销售量增长25.89%,收入同比下降33.49%;人工费用成本增长113.48%,主要来自于其他业务的人工费用增长,但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0.84%。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43.88万元。请公司:(1)说明分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规模变动不匹配的原因;(2)分产品量化分析近两年产销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差异原因,并结合经营现金流变动、采购付款、存货变动、应付预付变动等,说明成本归集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成本确认与实际采购、付款不匹配、跨期核算等情形;(3)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负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具体项目、政策依据,发放时间、前期确认时点,本期冲减/退回的原因、触发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回复】
(一)说明分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规模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公司2025年分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9,701.4318,792.2916,658.6022,745.27
-183.25-3,428.22-2,951.33-3,163.41
-0.93%-18.24%-17.72%-13.91%
9,590.5011,976.5910,046.739,657.94
48.68%63.73%60.31%42.46%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9,726.21万元,四个季度均未能实现盈利,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存在不匹配的情形,结合销售费用投放节奏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金额最小,归母净利率仅为-0.93%。本季度销售费用9,590.50万元,销售费用率48.68%,为年内相对低位。一方面一季度恰逢春节消费旺季,节日促销有效拉动产品销售;另一方面公司主动削减低效渠道投入,当期促销以短期价格折让为主,未发生大额营销费用,费用投放规模可控,因此亏损幅度显著低于其他季度。

第二、第三季度为全年亏损高峰,归母净利率分别为-18.24%、-17.72%。二季度起公司为争夺市场流量、提升市场份额,大幅加大推广及促销投入,单季销售费用增至11,976.59万元,销售费用率攀升至63.73%;三季度仍维持高额费用投放,销售费用率达60.31%。但两次集中营销投入后,终端销售表现未达预期,费用投入产出效率下滑,营业收入未能同步增长,收入端承压叠加高额销售费用,导致两个季度出现大额亏损。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回升至全年最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签约品牌代言人,品牌曝光度大幅提升,同时叠加“双十一”电商大促,线上直销收入实现显著增长。其中,海外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为全年最高,主要系2025年7月新开了美国亚马逊iBreo品牌店,于第四季度开始规模化发货,营业收入增加。本季度销售费用回落至9,657.94万元,销售费用率降至42.46%,为全年最低。受全年累计刚性营销支出、行业低价竞争等因素影响,第四季度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幅度较二、三季度有所收窄。

整体来看,2025年公司整体销售业绩不及预期,费用投入产出效率较上年有所下降,最终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同比双双下滑。

综上,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变动不匹配,主要系分季度销售费用投放节奏、电商促销节点、行业消费周期等经营安排与市场环境共同导致,相关变动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分产品量化分析近两年产销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差异原因,并结合经营现金流变动、采购付款、存货变动、应付预付变动等,说明成本归集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成本确认与实际采购、付款不匹配、跨期核算等情形
1.分产品量化分析近两年产销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差异原因公司近两年产品产量和销量如下:
单位:万台(个)/万元

2025年 生产量2025年 销售量2024年 生产量2024年 销售量生产量 比上年 增减比 例(%)销售量 比上年 增减比 例(%)2025年 营业收入2025年 营业成本2024年 营业收入2024年 营业成本营业收 入同比 变动2025年 毛利率2024年 毛利率
22.5325.0929.3330.76-23.18-18.4310,314.554,249.9112,728.675,011.10-18.97%58.80%60.63%
107.74108.8784.8686.4826.9625.898,489.183,770.0312,762.904,766.75-33.49%55.59%62.65%
32.0233.3439.5141.00-18.96-18.6819,043.577,038.4723,777.317,758.15-19.91%63.04%67.37%
76.8873.34115.91120.83-33.67-39.3020,732.568,805.7535,374.1413,794.36-41.39%57.53%61.00%
27.4329.8938.0535.48-27.91-15.768,990.583,749.0110,774.124,097.11-16.55%58.30%61.97%
注:颈部产品收入变动与产销量变动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销售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原因合理2025年公司眼部产品生产及销售规模均有所收缩:全年生产量较2024年减少6.80万台,同比下降23.18%;销售量减少5.67万台,同比下降18.43%,产销量变动趋势一致。受终端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主动缩减该品类生产计划、有序消化库存。当期眼部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414.12万元,降幅18.97%,与销量变动幅度高度匹配,产品整体销售均价未出现明显波动。品类毛利率从2024年的60.63%下降1.83个百分点至58.80%,波动幅度较小,核心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2025年颈部产品产销规模实现明显扩张,全年生产量107.74万台,较上年增长26.96%;销售量108.87万台,同比增长25.89%。期末库存余额4.45万台,同比下降20.25%,销量提升叠加库存去化成效显著。上述变动主要源于公司针对某终端客户一等核心客户推行以销定产的生产交付模式,订单出货效率提升。

从经营效益来看,本品类出现销量上涨但收入、盈利承压的情况。2025年度面向某终端客户一的定制机型单价及毛利水平偏低,定制机型销售收入占颈部销售收入的比为12.46%,但其销量占颈部销量的比为85.55%,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稀释了品类整体收入与毛利,是产销与收入变动出现背离的核心因素。剔除该类定制机型后,公司常规颈部产品2024年销售量为86.48万台,2025年销售量降至15.73万台。从经营数据来看,常规产品2025年营业收入7,431.27万元、营业成本2,805.7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2,762.90万元、营业成本4,766.75万元;毛利率由上年62.65%微降至62.24%,波动极小。可见剔除低毛利定制机型后,常规产品营业收入与产销量变动完全匹配,自身定价及盈利能力未发生明显变化。

2025年颈部主要产品销量及其营业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个)/万元

数量收入成本
0.23263.2679.53
2.861,435.51623.44
93.141,057.91964.31
3.46813.81455.36
2.383,869.91846.11
2025年颈部主要产品销量、收入毛利数据如上。其中机型一、机型五等产品毛利率表现优异,但机型三销量占比极高、毛利率仅8.85%,拉低了整体盈利水平。受该款低毛利产品影响,颈部产品整体销量规模偏大,但综合营业收入及整体盈利表现偏弱。

机型三产品2025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57.91万元,总销量93.14万
个。其中,通过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实现销售收入1,045.68万元、销量92.75万个,相关收入占该产品全年销售收入的99.58%。元隆雅图是某终端客户一核心礼赠品及整合营销服务商,某终端客户一为其第二大客户,双方保持长期稳定的深度合作。该产品由元隆雅图采购后转售至某终端客户一,主要用作某终端客户一线下终端门店促销礼品,消费者消费达标即可获赠。公司和元隆雅图的订单履约流程清晰:元隆雅图下达采购订单后,由倍轻松公司直接将货品发运至某终端客户一各地仓库。元隆雅图会将指定格式的签收单随货一并发运至某终端客户一指定收货地址。某终端客户一完成签收后,会将签收单回传至元隆雅图元隆雅图依据某终端客户一回传的签收单信息,向倍轻松回传相应签收确认收货单据。公司和元隆雅图合同约定的产品数量,与公司实际出库数量、对方签收数量核对一致,公司确认的收入金额和完成签收确认数量对应的合同约定金额一致。

机型三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原因如下:第一,产品成本优势显著。本次合作的颈托产品由海绵、布套及外包装材料组成,不含电子元器件,无按摩功能,亦无需投入大额模具费用,基础生产成本较低。加之本次采购体量较大,规模化生产进一步摊薄单位成本,为本次定价提供了充足空间。第二,综合费用支出可控。本项目通过竞标获取,后续无需投入高额市场推广费用;同时产品结构简单,前期未产生大额研发支出。因此项目整体毛利率偏低,但净利率维持在可接受范围。其二,本次合作通过中标取得,后期也没有大额销售费用推广支出、该交付产品结构简单,前期也无大额研发费用,毛利率低,但净利率相对可接受。综上,本次产品定价充分考虑了成本优势,是理性商业决策。

2025年头皮+头部产品经营规模有所收缩,全年产量同比减少7.49万台,降幅18.96%;销量减少7.66万台,降幅18.68%。当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33.74万元,降幅19.93%,收入变动与产销量变动基本一致,产品整体均价小幅下行。

成本端方面,该品类营业成本同比降幅仅9.28%,远低于销量下滑幅度,受此影响,毛利率从2024年的67.37%回落至63.04%。本期公司推出机型六的迭代新品,同时下调存量产品售价,其中核心产品机型六均价下降13.2%、机型七均价下降35.53%。当前市场中高端消费意愿偏弱,公司为守住市场份额采取降价策略,最终导致品类整体盈利水平有所下滑。

肩部产品2025年产销规模出现明显收缩,全年生产量较上年减少39.03万台,销售量减少47.49万台;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733.74万元,降幅41.41%,略高于销量降幅,收入与产销量变动逻辑一致。报告期内产品均价同比下降约3.5%,同时营业成本同比降幅为36.17%,小于收入降幅,综合影响下品类毛利率较上年下降3.47个百分点。该品类为公司传统主力品类,2024年营业收入达3.54亿元。2025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较大,公司主动缩减低效线上渠道布局,该品类高度依赖流量曝光的线上直销业务受到显著冲击,线上直销收入同比下降51.13%,成为产销、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

2025年腰背部产品产销规模同步收缩,全年生产量较2024年减少10.62万台,同比降幅15.76%;销售量减少5.59万台,同比降幅15.76%;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783.54万元,降幅16.55%,收入变动与产销量变动趋势匹配。销量下滑主要系下游经销商采购偏好转移,采购重心由腰背部产品转向市场动销更好的颈部产品;叠加品类产品迭代调价,终端售价下行,综合导致品类毛利率由2024年61.97%下降至2025年58.30%,盈利水平有所回落。

公司其他品类为肩部、眼部、颈部、头部及腰背部等常规身体部位产品以外的产品归集,具体分为六大细分品类,各品类定位清晰、产品线归属明确:一是艾灸系列产品,包含艾灸贴、艾灸仪等温灸类产品,占该品类收入比重26.34%;二是脚部按摩产品,为独立脚部按摩产品线,占比21.64%;三是经络枪系列产品,以筋膜枪、经络冲击类产品为主,占比13.79%;四是速效按摩服务,依托自有硬件配套提供线下到店按摩服务,占比8.33%;五是耗材类产品,涵盖艾柱、润眼液、精华液等配套消耗品,占比5.37%;六是其他补充品类,包含礼盒套装、手部按摩产品及各类配件等,占比24.53%。其他品类毛利率由2024年42.98%提升至46.84%,提升了3.86个百分点,公司A产品组合策略进行调整。2024年该产品主要作为主销产品的配套组合单元进行销售,在收入分摊及成本核算上拉低了当期整体盈利水平;2025年随着市场认知度提升及消费者接受度提高,该产品转为独立产品销售,毛利率达51.34%,成为拉动其他品类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因素,公司其他品类综合毛利率综合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其他品类出现收入与人工费用变动背离。公司为拓宽获客渠道、带动产品销售,同时培育新的销售增长点,布局速效按摩服务新业务。该项业务成本以按摩师薪酬为主,当期对应人工费用达988.07万元;目前该业务尚处于市场开拓初期,定价亲民、客户规模有限,当期实现收入仅835.57万元。剔除速按摩业务后,其他品类的收入下降26.94%,其他品类的人工成本下降5.27%,其他品类人工成本下降幅度低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是因为销售的其他品类的产品以对外采购成品居多。受速按摩业务阶段性经营特征影响,最终造成其他品类整体人工费用上升、收入未能同步增长,二者当期出现背离具备合理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眼部、头皮+头部、肩部、腰背部四大品类,产销量变动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趋势相匹配;颈部产品产销规模持续增长,但营业收入反向下滑,该差异主要由产品销售结构变动所致,原因真实合理。颈部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保障核心客户订单交付,整体销量稳步提升,但低毛利定制机型销售占比上升,拉低品类整体收益,呈现量增而盈利承压的特征。眼部、头皮+头部、肩部、腰背部产品则受市场环境、渠道调整及终端降价等因素影响,产销规模有所萎缩,毛利率同步收窄。肩部、腰背部等原有高毛利主力品类的市场需求及渠道支撑力度减弱,进一步导致公司整体经营盈利效率有所下降。

2.结合经营现金流变动、采购付款、存货变动、应付预付变动等,说明成本归集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成本确认与实际采购、付款不匹配、跨期核算等情形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生产成本完整归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公司采购、入库、生产领用、销售结转全流程核算体系健全,结合经营现金流、采购付款、存货、应付及预付款项变动情况,逐项勾稽核验如下:
(1)现金流变动与营业成本整体勾稽验证
单位:万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变动主要因业务规模的变化而变化,与营业成本、存货、预付款项、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勾稽一致,公司经营现金流出与相关会计科目勾稽一致。

(2)营业成本与存货的勾稽验证
公司结合存货流转、采购入库、生产耗用等数据开展成本倒轧测算,与账面营业成本进行核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11,650.53
11,055.37
30,542.48
863.59
679.82
333.70
1,444.30
1,692.64
33,064.87
33,064.87
 
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1,650.53万元、11,055.37万元,存货规模同比下降5.11%。该变动与本期产销规模收缩、主动去库存的经营策略相符,存货余额波动均由采购入库、生产领用、产成品出入库、存货跌价计提及转销等真实实物流转活动形成,不存在异常情形。经成本倒轧验证,测算得出的应结转营业成本与报表列报金额一致,存货流转与成本结转勾稽关系准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存货管理与成本核算全流程制度:外购物资在验收入库时确认入账;生产环节依据生产工单、领料单等原始单据,完整归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委外加工费、制造费用等各项成本,并按生产工序规范结转在产品与产成品;产品完成销售出库后,统一采用加权平均法及时、准确结转营业成本。

(3)采购业务与应付账款、预付款项联动情况
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1,458.71万元、2,899.80万元;2025年末两项目余额分别为10,106.06万元、2,284.5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1.80%、21.22%,变动趋势与本期采购规模收缩相匹配。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由电商推广预充值、模具及设备预付款、材料款、代言费等构成。各类预付款项对应物资、服务均按期到位,及时结转至对应项目,不存在长期挂账、实物流转与账务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应付账款均为采购形成的未结货款,公司按照约定信用账期结算,余额随采购规模、付款进度正常波动。2025年新增采购未付款项足额挂账,到期及时支付冲减。整体来看,采购、入库、挂账、付款全流程衔接顺畅,往来款项与采购业务实质高度匹配。

(4)成本确认与跨期核算核查
公司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统一将货物验收入库作为采购成本的确认时点。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入库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存货,公司严格执行暂估入库制度,在当期确认存货及应付账款;待后续取得合规发票后,及时冲销暂估账务并按实际票据金额调整入账,确保各会计期间成本归集真实准确,会计期间划分清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成本、延后归集成本以及人为跨期调整采购成本、期间费用的情形,成本确认口径与实际采购、款项支付业务完全匹配。

综上,公司相关财务科目勾稽逻辑清晰、数据匹配。采购管理、存货流转、成本归集及往来款项核算均严格执行内部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成本归集准确完整,不存在成本确认与实际采购、付款不匹配、跨期核算的情形。

(三)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43.88万元,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负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具体项目、政策依据,发放时间、前期确认时点,本期冲减/退回的原因、触发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1.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负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具体项目、政策依据,发放时间、前期确认时点,本期冲减/退回的原因、触发条件本期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负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4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退回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774.93万元。该笔款项冲抵了当期收到的展会补贴、产业扶持资金等常规政府补助,最终使得政府补助整体净额为负。

公司于2025年12月进行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发现2023年1月至2025
年11月期间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额的进项税分摊口径存在理解不一致的情形。原分摊方式下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中“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分摊的规定理解不够准确,导致部分期间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计算可能有偏差,可能产生多退税款的情形。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按照税务机关指导明确了进项税额分摊方法。经重新测算,公司需缴回因分摊比例使用不当而多退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额7,749,278.67元,另需缴纳相应滞纳金1,893,817.85元。公司已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完成缴回,相关退回金额及滞纳金已在2025年度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2.退回税务局软件增值税退税(即征即退),冲减其他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处理恰当
公司将退回税务局的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冲减其他收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恰当。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软件,可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企业正常收到该类退税款时,由于其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依托长期产业政策、具备可持续性且计算标准明确,会计核算计入其他收益,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收益。结合证监会《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正常取得的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属于经常性损益。

公司于2025年12月获悉税款补缴义务,在2025年度确认补缴义务并冲减当期其他收益,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本次税款退回系因税收政策执行口径理解差异引发,具备偶发性、非日常经营特征,不属于企业常态化经营行为。若将该笔一次性大额冲减计入经常性损益,将无法真实反映公司正常经营业绩。因此,公司将本次需退回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划分为非经常性损益,认定依据充分。综上,公司整体会计处理及损益列报均恰当。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存货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及期末暂估管理规定,了解采购成本确认标准、账务处理流程及内控执行要求;
(2)抽查采购合同、入库单、会计凭证、付款单据及增值税发票,核对成本入账时点与入账依据,确认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3)抽查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会计凭证、收款单据,获取了销售给终端客户的对账单,核对对账单和公司确认收入数据的匹配性;
(4)了解公司销售模式及客户变动情况,获取公司本期主要客户及变动明细表,了解公司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并结合相关数据判断净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采购业务样本,检查已到货未收票物资的暂估入账、下期发票冲销及账务调整情况;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确认样本,核对平台对账单与账面入账金额是否一致,检查签收单,核查期后退货相关情况;
(7)获取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收入成本明细账,核查收入、成本归属会计期间是否准确,排查跨期确认收入、成本、费用等问题;
(8)交叉比对实物流、资金流与账务记录,验证成本确认与实际采购、付款业务的匹配性。

(9)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1)对公司线上直销平台及线下门店销售在各系统间数据传递的有效性;2)导出抽样店铺订单明细数据、资金流水数据,通过订单号逐一相互匹配、核对,验证公司收款订单是否均来源于店铺订单以及收款金额是否准确;3)对2025年抽样的店铺订单执行不同维度的分析,如买家年交易金额集中度、收货地域分布、交易时间分布、交易总额月分布、交易总额日分布、买家复购情况、短时间交易情况、发货间隔天数、买家单笔交易金额,以核查公司业务真实性;
(10)复核公司政府补助台账、检查公司全年政府补助对应文件及对应银行回单,关注补助单位是否与政府文件一致;
(11)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政府补助实施抽样检查,核查相关账务处理的合规性与准确性,并核对款项实际到账时间,判断是否存在收支跨期情形;(12)分析本期政府补助下降原因,核查相关政府补助缴回文件并分析冲减当期其他收益并列入非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变动不匹配,核心系分季度销售费用投放节奏、电商促销节点、行业消费周期等经营安排与市场环境共同导致,相关变动具备商业合理性;
(2)公司眼部、头皮+头部、肩部、腰背部四大品类,产销量变动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趋势相匹配。颈部产品产销规模持续增长,但营业收入反向下滑,该差异主要由产品销售结构变动所致,原因真实合理。颈部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保障核心客户订单交付,整体销量稳步提升,但低毛利定制机型销售占比上升,拉低品类整体收益,呈现量增而盈利承压的特征;眼部、头皮+头部、肩部、腰背部产品则受市场环境、渠道调整及终端降价等因素影响,产销规模有所萎缩,毛利率同步收窄;肩部、腰背部等原有高毛利主力品类的市场需求及渠道支撑力度减弱,进一步导致公司整体经营盈利效率有所下降。

公司成本归集准确完整,不存在成本确认与实际采购、付款不匹配、跨期核算的情形;
(3)公司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负系退回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公司将退回税务局的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冲减其他收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恰当。

二、关于客户和供应商
年报显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518.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34%,其中第三名和第五名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前五名的客户;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447.4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03%,其中第四名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前五名的供应商。请公司:(1)区分销售渠道说明主要客户变动情况,新增大额客户的合作背景,经营规模与公司采购规模是否匹配,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变动客户期末往来款项余额及期后结转情况等;(2)说明报告期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新增/退出供应商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预付货款、账期延长、提前付款、同时为客户和供应商等异常情况。

【回复】
(一)区分销售渠道说明主要客户变动情况,新增大额客户的合作背景,经营规模与公司采购规模是否匹配,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变动客户期末往来款项余额及期后结转情况等
1.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动情况
2024年至2025年,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总销售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全称销售渠道销售额
1京东线上平台入仓14,325.84
其中: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入仓13,255.91
其中:北京京东弘健健康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入仓1,069.93
2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线下经销2,232.25
3上海华铁旅客服务有限公司线下经销1,488.12
4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 限公司线下经销1,426.67
5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线下经销1,045.68
合计  20,518.56
1京东线上平台入仓21,885.67
其中: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入仓20,482.47
其中:北京京东弘健健康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入仓1,403.20
2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线下经销2,282.91
3上海华铁旅客服务有限公司线下经销1,946.38
4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 限公司线下经销1,453.20
5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线下经销1,339.97
合计  28,908.14
对比两年数据可见,京东体系客户、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位列前五大客户名单,核心合作客户保持稳定。对比两年数据可见,京东体系客户、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位列前五大客户名单,核心合作客户保持稳定。

深圳市了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了凡”)为线下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收入真实。了凡在山姆会员店拥有多年供货经验。

基于山姆对小型按摩器产品的采购意向,了凡为拓宽自身产品线和销售渠道,通过倍轻松直营门店主动联系公司,并达成合作,由了凡向倍轻松采购按摩器供给山姆会员商店销售。公司作为甲方与了凡签订合同,合同条款约定“甲方授权乙方自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协议期内,作为甲方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山姆会员店渠道本协议甲方倍轻松品牌产品的服务供应商,乙方不得超出本条规定的协议地区和渠道经营甲方产品,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时间应当在合作期限范围内,超出合作期限的,超出部分无效。”双方于2024年11月19日续签合同,将合作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了凡首次发货时间为2023年12月,公司向了凡最后一次发货时间为2025年3月。2025年5月7日,公司和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签订直接销售合同,山姆会员商店是沃尔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沃尔玛负责运营的零售业态之一,2025年度公司直接销售给沃尔玛473.74万元,因此了凡完全退出合作;四川欧特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仍与公司有合作,本次退出前五大客户之列。

2.新增大额客户的合作背景,经营规模与其采购规模匹配,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度线上平台入仓、线下经销、ODM渠道没有新增大额合作客户;线上经销渠道新增大额客户为北京悦熙科技有限公司,当期采购金额为674.39万元,位于线上经销客户第三名。

本年新进入前五名以及线上经销渠道新增的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销售 模式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2025年 度销售金 额经营规 模与其 采购规 模是否 匹配
新进入前 五名客户线下 经销2009/12/173,000.00戎强华1,488.12
新进入前 五名客户线下 经销1998/5/2626,199.17孙震1,045.68
新进入线 上经销前 五名客户线上 经销2019/08/06300.00买建发674.39
小 计3,208.19     
如上表所示,上述客户2025年度合计确认收入3,208.19万元,结合客户注册资本及合作收入规模综合判断,其经营体量与向公司采购规模相匹配。本期新进入前五大客户上海华铁旅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期主要新增客户北京悦熙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及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背景如下:
上海华铁旅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自2024年起成为倍轻松公司的线下经销客户,双方合作模式为:倍轻松公司直接向华铁的中转仓备货,各铁路局根据实际需求下达订单,由中转仓发货至铁路局;同时铁路旅客若未当场提货,可提供邮寄信息,由电商代发仓直接发货给顾客。每月,倍轻松公司以中转仓发往各铁路局的数量加上电商仓直发顾客的数量为依据,与华铁核对实现销售的对账单,双方对照确认无误后录单确认收入。华铁旅客签收货物后,商品控制权即转移至客户,且每月双方对账确认后,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倍轻松公司,公司根据对账单确认收入谨慎且合理。2025年,该客户组建专业销售团队重点推广按摩器产品,营销效率大幅提升;叠加眼部产品销量增长,同时通过专项培训强化员工连带销售能力,订单规模持续增加,由此进入本期前五大客户名单。

元隆雅图自2013年开始成为倍轻松公司的线下经销客户。交易产品由元隆雅图采购后转售至某终端客户一,主要用作某终端客户一线下终端门店促销礼品,消费者消费达标即可获赠。元隆雅图下达采购订单后,由倍轻松公司直接将货品发运至某终端客户一各地仓库。元隆雅图会将指定格式的签收单随货一并发运至某终端客户一指定收货地址。某终端客户一完成签收后,会将签收单回传至元隆雅图元隆雅图依据某终端客户一回传的签收单信息,向倍轻松回传相应签收确认收货单据。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签收后货物控制权即发生转移,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本期其跻身前五大客户,核心原因是合作模式发生调整:双方由以往零散的节日单次集采,转为合作某终端客户一全球营销礼品框架采购项目。该项目合作期限为两年,属于长期持续性采购,并非临时单次合作,带动采购规模显著增长。

北京悦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熙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健康家电领域的公司,该公司深耕智能健康家电领域,具备成熟的电商运营与新媒体营销能力。经合作平台引荐,双方于2025年7月正式开展合作,为本年度新增的买断式经销商客户。倍轻松公司运输货物送到悦熙科技指定地址后,经签收货物后商品控制权即转移,且每月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倍轻松公司,公司根据对账单确认收入谨慎且合理。该客户主要采购眼部按摩仪产品,该客户主要在京东平台上开设店铺进行线上销售。

3.变动客户期末往来款项余额及期后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 期后收款其他应收 款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 款 期后结转
上海华铁旅客服务有限公司535.95535.9510.0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305.23305.23  
北京悦熙科技有限公司126.68126.68  
小计967.86967.8610.00 
上述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基本已于期后回款完毕;上海华铁旅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客户的合同保证金,因在合同期限内,未做结转。

(二)说明报告期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新增/退出供应商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预付货款、账期延长、提前付款、同时为客户和供应商等异常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
2024年至2025年,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全称采购额
1睿康小计8,135.85
其中: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5,350.97
其中:莆田睿康科技有限公司2,784.88
2广东创智联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651.94
3福建美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600.15
4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1,045.33
5深圳市范儿科技有限公司1,014.21
合计 13,447.48
1睿康小计10,879.66
其中: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6,599.86
其中:莆田睿康科技有限公司4,279.80
2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970.48
3广东创智联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882.39
4深圳市范儿科技有限公司1,512.62
5福建美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502.37
合计 17,747.52
对比两年数据可知,睿康体系(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莆田睿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创智联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美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范儿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位居前五大供应商名单,核心合作供应商保持稳定。

2025年,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大供应商行列,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晋进入前五大。两年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占比略有下降,供应商结构仅出现正常小幅调整。

2.新增/退出供应商的原因
(1)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退出前五大原因
公司2024年主要向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N5MINI产品相关物料。2025年公司和大东电机工业株式会社提起的针对N5MINI产品专利侵权处于诉讼阶段,为审慎防范法律风险,公司主动暂停N5MINI产品的生产与配套物料采购,针对该产品的合作基本停止。双方整体采购规模明显下降,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此退出前五大供应商名单。本次供应商变动是公司结合诉讼(2)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进入前五大原因
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双方从2021年开始合作,合作基础扎实。自2023年起,公司每年对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其中2024年采购额为1,176.37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3.00%,该供应商已跻身公司2024年度采购前十大供应商行列。双方合作主要采购布罩、布套、布袋等。2024年末起,公司颈托产品的销售上升,该产品主要向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采购规模进一步增长。具有合理性。其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合理。

3.2025年度主要供应商没有大额预付货款、账期延长、提前付款、同时为客户和供应商等异常情况
(1)2025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往来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全称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睿康小计2,614.92 
厦门睿康科技有 限公司2,131.95 
莆田睿康科技有 限公司482.97 
广东创智联合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402.69 
福建美盛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363.32 
东莞市莱汀五金 科技有限公司360.73 
深圳市范儿科技 有限公司82.12 
 3,823.78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无预付账款余额,其中针对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基于生产备货需求支付小额预付款项用于供应商原材料周转,该笔款项已于期末结清,不存在期末大额预付、长期提前付款或资金占用供应商的情况,所有款项结算均遵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前五大供应商执行的结算账期均为长期合作约定的固定账期: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莆田睿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创智联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美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60天月结,东莞市莱汀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90天月结,深圳市范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30天月结。各供应商结算账期报告期内均保持稳定,未出现无故提前支付货款、延长账期的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仅与公司开展采购业务,不存在主要供应商同时为公司客户、双向发生购销业务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系生产经营规划、专利诉讼风险管控等客观因素带来的正常业务调整,采购业务具备真实经营背景、合作逻辑合理;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款项结算流程规范,不存在期末大额预付、无合理原因提前付款、账期非正常延长、同一主体同时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异常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及采购明细表,查看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及销售额、采购额变化情况,结合产品结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客户及供应商集中程度的合理性;
(2)获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公司销售的信用政策,分析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化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的注册资本等公开资料,了解公司与其的合作背景及交易情况;(3)对公司财务负责人、销售部门负责人及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户销售额及主要供应商采购额变化的原因,公司与其合作历史及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4)实施期后测试,核查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往来余额的期后结转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信用未回款的情况及原因;
(5)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发生额及往来余额。

(6)网络查询公司前二十大客户、供应商基本信息,检查公司客户、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2024年和2025年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变动均具备合理商业背景, 新增大额客户经营规模与交易体量匹配,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基本已于期后回款完毕;(2)报告期内供应商结算规范,不存在期末大额预付、无合理原因提前付款、账期非正常延长、同一主体同时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异常情形。

三、关于费用支出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分别为41,271.76万元、5,868.10万元和5,726.51万元,合计52,866.37万元,同比下降20.76%,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7.87%。其中,职工薪酬合计18,100.93万元,占上述三项费用支出的34.24%,同比下降2.51%,推广费、促销费、广告宣传费均较上年减少,中介服务费同比增长7.01%。请公司:(1)结合薪酬总额、员工人数、薪酬结构变动情况,分析职工薪酬与整体费用支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薪酬水平与岗位、行业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薪酬异常偏高人员;(2)结合在研项目、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技术转化收益等,说明研发人员数量、工时投入、薪酬支出与研发产出是否匹配,并说明研发费用中研发领料、技术服务费、折旧摊销费等支出的具体内容、支付对象及业务背景,结合研发人员界定、研发工时归集、研发费用分摊依据,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3)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前十大服务商的基本情况、资质、注册资本、合作背景,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价是否公允,并说明推广费、促销费、广告宣传费本期减少、中介服务费本期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薪酬总额、员工人数、薪酬结构变动情况,分析职工薪酬与整体费用支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薪酬水平与岗位、行业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薪酬异常偏高人员
1.结合薪酬总额、员工人数、薪酬结构变动情况,分析职工薪酬与整体费用支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1)薪酬总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
5,868.106,453.65
3,467.263,703.64
41,271.7654,432.70
10,925.5211,544.22
5,726.515,834.59
3,708.143,318.16
77,897.58108,512.27
2025年度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同比分别下降6.38%、5.36%,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同比上涨11.75%,三项费用职工薪酬合计同比下降2.51%,整体小幅下行。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5,868.10万元、41,271.76万元和5,726.51万元,合计52,866.37万元,同比下降20.76%;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21%,三项费用整体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下行趋势基本匹配。

费用及营业收入下行核心原因:受行业市场收缩、线下及线上渠道结构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承压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产销量下滑、整体毛利率收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基于经营战略优化及降本管控要求,公司策略性压缩市场推广、新媒体种草投放等市场化弹性支出,带动费用大幅下降。

职工薪酬降幅显著低于费用总额、营业收入降幅,二者变动幅度存在差异,核心原因如下:其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在职发薪人员规模较2024年基本持平;其二,为保障核心管理、线上线下运营、产品研发团队稳定性,留住核心业务及技术人才,公司需对研发团队和其他核心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其三,职工薪酬属于企业刚性经营支出,可调减空间远小于推广费、平台投放费等弹性营销费用,因此薪酬整体降幅偏小,进而形成职工薪酬、费用总额、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的情况。

(2)员工发薪人数情况
公司按照年均实发薪酬人数计算人均工资数据如下:

销售费用 职工薪酬 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  
2025年实 发薪酬人 数2024年实 发薪酬人数2025年实 发薪酬人 数2024年实 发薪酬人数2025年实 发薪酬人 数
688737124120114
692727126120108
704740126122116
706726129129123
699734128124126
697736135124128
711730138133129
701757134134129
705763133128127
709750126130123
698740126121125
692741128118122
84028881155315031470
700740129125123
10,925.5211,544.223,467.263,703.643,708.14
15.6115.6026.8829.6330.15
销售费用 职工薪酬 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  
2025年实 发薪酬人 数2024年实 发薪酬人数2025年实 发薪酬人 数2024年实 发薪酬人数2025年实 发薪酬人 数
77,897.58108,512.2777,897.58108,512.2777,897.58
注:因为期末员工人数仅代表12月31日单日在岗人数,无法匹配全年薪酬核算口径,为保证薪酬、人数测算匹配度,本次统一采用年均实发薪酬人数作为员工人数统计口径
2025年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年均实发薪酬人数分别为700人、129人和123人。较2024年同期分别变动-5.41%、3.20%、-2.38%,三大岗位人员规模整体小幅波动、变动幅度极小;2025年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5.61万元、26.88万元和30.15万元,较2024年分别变动0.05%、-9.29%、14.48%。其中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基本持平;管理人员优化架构、精简中高层薪酬,人均薪酬有所下降;公司引进研发人才,加大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力度,增加研发项目奖励,研发人均薪酬同比提升。

(3)薪酬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工资及奖金社保、公积金其他 
2025年2,903.09242.96321.21
2024年2,964.33241.57497.74
变动情况-2.07%0.58%-35.47%
2025年9,356.861,514.2854.38
2024年9,950.881,540.7652.58
变动情况-5.97%-1.72%3.42%
2025年3,461.48232.8913.77
2024年3,093.10221.793.27
变动情况11.91%5.00%321.51%
人员薪酬主要由工资及奖金、社保公积金和其他构成,其他中主要包含离职补偿金、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工资及奖金与员工任职的岗位相对价值及绩效激励、年终奖金相关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工资及奖金较2024年变动-2.07%、-5.97%、11.91%。变动原因如下:一是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小幅下降,主要受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影响,整体薪酬下调幅度有限;二是销售人员工资奖金下滑,一方面本期销售在岗人数有所缩减,另一方面全年营收下行、业务团队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业绩浮动薪酬同比减少;三是研发人员工资奖金上涨,公司为夯实自研能力、推进新品迭代,对核心研发人员进行薪资上调,同时新增产研专项激励政策,面向研发团队发放新品研发专项奖金,拉高薪酬支出。

2)公司承担社保公积金与薪酬中社保、公积金部分主要与人数和缴纳基数变动正相关。

公司承担社保及公积金支出,与在岗发薪人数、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呈正向关联。2025年管理、销售、研发板块社保公积金同比分别变动0.58%、-1.72%、5.00%,整体波动幅度较小,变动主要受各岗位年均发薪人数微调、年度社保缴存基数常规调整共同影响,变动具备合理。

3)其他变动主要系离职补偿金和福利费的变动。

其他薪酬科目波动主要由离职辞退福利、职工福利费变动导致。2025年管理、销售、研发板块其他薪酬同比分别变动-35.47%、3.42%、321.51%(实际金额变动较小)。其中销售、研发板块其他薪酬小幅上涨,主要系本期职工福利投放增加所致;管理板块其他薪酬大幅下降,主要系本年度人员优化规模缩减、辞退补偿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综上,2025年公司基于经营降本战略,主动管控新媒体种草、平台推广等弹性营销费用,带动整体三项费用、营业收入大幅下行。但职工薪酬属于企业刚性经营支出,叠加公司稳定核心团队、保留业务及技术人才的管理策略,本期在岗人数、整体薪酬总额波动幅度极小。综上,职工薪酬降幅远低于费用总额、营业收入降幅,二者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但该差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薪酬核算及波动情况具备合理性。

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薪酬水平与岗位、行业基本匹配,不存在薪酬异常偏高人员

项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平均人数(人)129700
职工薪酬(万元)3,467.2610,925.52
人均薪酬(万元/ 人)26.8815.61
平均人数(人)179195
职工薪酬(万元)5,956.794,782.23
人均薪酬(万元/ 人)33.2824.52
平均人数(人)566659
职工薪酬(万元)22,995.6828,812.84
人均薪酬(万元/ 人)40.6343.72
平均人数(人)12212641
职工薪酬(万元)32,195.5870,085.10
人均薪酬(万元/ 人)26.3726.54
注:表中石头科技科沃斯数据取自其年报披露数据,人均薪酬=职工薪酬/((期初销售人员人数+期末销售人员人数)/2)。因为未来健康未披露2025年年报,故取用其2025年半年报数据进行计算,人均薪酬=年化职工薪酬/((期初销售人员人数+半年度销售人员人数)/2)(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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