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六年中期业绩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59)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六年中期業績公告 德泰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中期業績如下: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收益 3 酒店收入 9,005 9,550 貿易收入 8 3 利息收入 – – 股息收入 3,923 4,615 12,936 14,168 銷售成本 (8,066) (7,782) 毛利 4,870 6,386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1,199 2,511 一般及行政開支 (9,315) (9,757) 融資成本 5 (142) (158)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 公平值變動收益淨額 11 3,006 6,759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續)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稅前(虧損)╱溢利 6 (382) 5,741 所得稅抵免 7 392 386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 10 6,127 其他全面收入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匯兌差額 (16,738) 2,733 期內其他全面收入 (16,738) 2,733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全面收入總額 (16,728) 8,86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9 — 基本 0仙 1.17仙 — 攤薄 0仙 1.17仙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資產及負債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0 242,499 266,342 流動資產 存貨 3,350 3,254 貿易應收賬項、其他應收款項、 按金及預付款項 12 9,095 5,274 應收貸款 13 – –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11 169,396 166,390 於金融機構之存款 101,664 101,825 已抵押銀行結餘 17 599 652 銀行結餘及現金 5,212 11,996 流動資產總值 289,316 289,391 流動負債 貿易應付賬項、其他應付款項 及應計費用 14 6,776 5,628 合約負債 237 229 借貸 15 15,939 20,623 租賃負債 347 276 應付即期稅項 2,205 2,402 流動負債總額 25,504 29,158 流動資產淨值 263,812 260,233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506,311 526,575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 213 390 遞延稅項負債 32,798 36,157 非流動負債總額 33,011 36,547 資產淨值 473,300 490,028 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股本 16 26,159 26,159 儲備 447,141 463,869 總權益 473,300 490,028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1. 編製基準 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香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會計準則(「香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D2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除若干按公平值計量之金融工具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法編製。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須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覽。除採納新訂或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所用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所遵循貫徹一致。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納任何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2. 採納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2.1 採納新訂╱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於本期間,本集團已首次應用香會計師公會頒佈之下列與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相關及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之新訂準則、修訂及詮釋(「新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香會計準則第21號及香會計 缺乏可兌換性 準則準則第1號之修訂 採納新訂╱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對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 2.2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下列可能與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有關之新訂╱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已經頒佈,但尚未生效,亦未獲本集團提早採用。 1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 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 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 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 1 —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年度改進 第11冊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香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訂 2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之呈列及披露 2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 無公開責任之附屬公司:披露 2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之修訂 無公開責任之附屬公司:披露 — 香詮釋第5號之修訂 財務報表之呈列 借貸人對含按要求償 2 還條款之定期貸款之分類 2 香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 換算為惡性通脹呈列貨幣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投資與其聯?公司或合?企業之間的 3 香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 資產出售或投入 1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3 生效日期待定 3. 收益及分類資料 收益乃指期內本集團預期有權經扣除與銷售有關之稅項後向外來客戶出售商品及提供服務享有之代價、應收貸款之利息收入及上市證券投資之股息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客戶合約收益 酒店收入: 房間出租 7,895 8,317 餐飲銷售 1,110 1,233 9,005 9,550 貿易收入: 酒類產品銷售 8 3 9,013 9,553 其他來源之收益 利息收入: 借貸業務 – – 股息收入: 上市證券投資 3,923 4,615 總計 12,936 14,168 客戶合約收益分拆: 於某一時間點 1,118 1,236 隨一段時間 7,895 8,317 總計 9,013 9,553 (a) 可報告分類 本集團根據主要?運決策審閱用於策略決定之報告釐定經?分類。主要?運決策確定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本集團現時有四個可報告分類。由於各業務提供不同產品及服務,所需業務策略迥異,故本集團個別管理該等分類。該等分類如下: (i) 酒店款待業務; (ii) 借貸服務; (iii) 酒類產品;及 (iv) 上市證券投資。 不同經?分類於期內並無分類間交易。由於中央收益及開支並無計入主要?運決策用作評估分類表現之分類業績計量,故有關收益及開支並無分配至經?分類。 (b) 分類收益及業績 按可報告分類劃分本集團之收益及業績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酒店款待 上市證券 業務 借貸服務 酒類產品 投資 未分配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分類收益 9,005 – 8 3,923 – 12,936 分類(虧損)╱溢利 (3,592) (225) (212) 6,836 – 2,807 未分配公司收入及開支淨額 (3,047) 融資成本 (142) 稅前虧損 (382) 其他分類資料: 添置非流動資產 323 – – – – 323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1,954) (151) – – (99) (2,204)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之公平值變動收益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酒店款待 上市證券 業務 借貸服務 酒類產品 投資 未分配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分類收益 9,550 – 3 4,615 – 14,168 分類(虧損)╱溢利 (3,070) (409) (230) 11,323 – 7,614 未分配公司收入及開支淨額 (1,715) 融資成本 (158) 稅前溢利 5,741 其他分類資料: 添置非流動資產 338 – – – 584 922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1,924) (221) – – (51) (2,196)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 公平值變動收益淨額 – – – 6,759 – 6,759 (c) 分類資產及負債 按可報告分類劃分本集團之資產及負債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分類資產 酒店款待業務 247,488 269,203 借貸服務 797 940 酒類產品 7,495 12,200 上市證券投資 169,569 166,607 分類資產總值 425,349 448,950 於金融機構之存款 101,664 101,825 未分配銀行結餘及現金 3,147 3,203 未分配公司資產 1,655 1,755 綜合資產總值 531,815 555,733 分類負債 酒店款待業務 20,146 23,648 借貸服務 682 827 酒類產品 135 135 上市證券投資 25 25 分類負債總額 20,988 24,635 應付即期稅項 2,205 2,402 遞延稅項負債 32,798 36,157 未分配公司負債 2,524 2,511 綜合負債總額 58,515 65,705 (d) 地區分類 本集團之?運地點位於香(原駐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及日本。本集團按地區市場劃分來自外界客戶之收益及有關其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除外)之資料詳情如下: 來自外界客戶之收益 非流動資產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止六個月 十二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經審核) 香 3,923 4,615 825 1,075 中國 8 3 – – 日本 9,005 9,550 241,674 265,267 12,936 14,168 242,499 266,342 客戶之地理位置乃按交付商品及服務所在位置而定。非流動資產之地理位置乃按資產之實際位置而定。 4. 其他收入及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銀行利息收入 1,091 2,297 其他雜項收入 108 214 1,199 2,511 5. 融資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銀行貸款之利息 124 131 租賃負債之利息 18 27 6. 稅前(虧損)╱溢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稅前(虧損)╱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項: 有關下列各項之折舊開支︰ 自有資產 2,053 1,975 使用權資產 151 221 7. 所得稅抵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 本期間即期稅項 日本 7 7 遞延稅項 (399) (393) 所得稅抵免總額 (392) (386)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於香產生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6.5%作出香利得稅撥備。由於本集團於目前及過往期間均無在香產生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香利得稅作出撥備。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於中國成立之附屬公司須按稅率25%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由於本集團並無在中國產生應課稅溢利,故於目前期間及過往期間並無就中國企業所得稅作出撥備。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亦須就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所產生之股息收入按10%的稅率繳納中國預扣稅。 根據相關日本稅務規例,匿名夥伴安排項下業務之溢利(於扣減過往年度任何累計虧損後分派至一名匿名夥伴投資)須按稅率20.42%繳稅。由於概無分派儲備,故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並無已付或應付稅項。 8. 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無)。 9.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金額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按下列數據計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之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 10 6,127 股份數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股 千股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調整)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523,184 523,184 用作計算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追溯調整。該調整乃源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發生的股份合併,猶如該股份合併於所示最早期間期初發生(即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由於並無潛在普通股,故每股攤薄盈利金額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0. 物業、廠房及設備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以成本約323,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922,000元)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概無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質押賬面總值為239,223,000元之酒店土11.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按市值計量之香上市證券(附註) 169,396 166,390 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上市證券之公平值收益為3,006,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6,759,000元),已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中處理。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並無質押任何上市證券。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上市證券之公平值屬第1級經常性公平值計量。 12. 貿易應收賬項、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 本集團之貿易應收賬項、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括貿易應收賬項5,163,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504,000元)。本集團就貿易應收賬項給予之信貸期介乎0至365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貿易應收賬項 5,284 623 減:減值虧損撥備 (121) (119) 貿易應收賬項淨額(附註) 5,163 504 其他可收回稅項 887 1,815 其他應收款項 2,784 2,726 其他按金 155 155 預付款項 106 74 9,095 5,274 附註: 按發票日期已扣除呆賬撥備後之貿易應收賬項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30日內 5,111 457 31至60日 6 47 90日以上 46 – 5,163 504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貿易應收賬項並無抵押品。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貿易應收賬項之預期信貸虧損變動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期╱年初 119 117 匯兌調整 2 2 期╱年終 121 119 13. 應收貸款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應收貸款及利息總額 248,150 242,263 減:減值虧損撥備 (248,150) (242,263) 期╱年終之賬面值 – –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應收七名(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七名)獨立第三方本金總額合共146,894,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146,894,000元)之應收貸款及相關應收利息總額101,256,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95,369,000元)。 該七項(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七項)貸款按每年8厘至20厘(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8厘至20厘)計息。所有貸款須於報告期末計十二個月內償還,故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獲分類為流動資產。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概無減值虧損已於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中確認。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就總額為33,511,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33,511,000元)之應收貸款持有抵押品。 應收貸款之減值虧損撥備變動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期╱年初 242,263 229,055 解除信貸減值貸款之折讓 5,887 13,208 期╱年終 248,150 242,263 應收貸款賬面總值之對賬如下: 第1階段 第2階段 第3階段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之結餘(經審核) – – 229,055 229,055 解除折讓 – – 13,208 13,208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 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之結餘(經審核) – – 242,263 242,263 解除折讓 – – 5,887 5,887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結餘 (未經審核) – – 248,150 248,150 應收貸款之預期信貸虧損變動如下: 第1階段 第2階段 第3階段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之結餘(經審核) – – 229,055 229,055 解除折讓 – – 13,208 13,208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 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之結餘(經審核) – – 242,263 242,263 解除折讓 – – 5,887 5,887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結餘 (未經審核) – – 248,150 248,150 14. 貿易應付賬項、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本集團之貿易應付賬項、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括貿易應付賬項2,07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704,000元)。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貿易應付賬項(附註) 2,070 704 其他應付稅項 1,282 2,076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3,424 2,848 6,776 5,628 附註: 按發票日期之該等貿易應付賬項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30日內 2,062 696 90日以上 8 8 2,070 704 15. 借貸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有抵押銀行貸款 15,939 20,623 根據貸款協議所載預計還款日期且並無計及任何按要求償還條款之影,借貸須於以下期間償還: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一年內或按要求償還 15,939 20,623 銀行貸款以(i)賬面值為239,223,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262,429,000元)的土地及樓宇(附註10);(ii)銀行結餘599,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652,000元);及(iii)若干附屬公司全部股權作抵押。 上述銀行借貸乃按浮動年利率為1個月東京銀行同業拆息加0.75個基點計息。實際年利率為1.34厘(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年利率1.23厘)。 16. 股本 股份數目 金額 千股 千元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每股面值0.05元之普通股 法定: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30,000,000 1,500,000 已發行及繳足: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523,184 26,159 17. 資產抵押 除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其他部分所披露外,本集團已質押以下資產作為本集團借貸之抵押。此等資產之賬面值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物業、廠房及設備 239,223 262,429 銀行結餘 599 652 239,822 263,081 18. 關連人士交易 除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其他部分所詳述之交易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與關連人士並無其他重大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括本公司全體董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短期福利為815,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815,000元)。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業績及業務回顧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從事四個業務分類:(i)酒店款待業務;(ii)提供借貸服務;(iii)酒類產品買賣及分銷;及(iv)上市證券投資。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益約12,9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14,200,000元)。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約1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溢利:約6,100,000元)。每股基本盈利約0仙(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每股基本盈利約1.17仙)。 酒店款待業務 酒店款待業務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收益約9,0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9,600,000元),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分類虧損則約3,6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3,000,000元)。 酒店款待業務是本集團核心業務之一,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有關業務為本集團貢獻約70%的收益。酒店One Niseko Resort Towers( 「Resort Towers」)位於日本北海道二世古之著名滑雪勝地。二世古是享譽日本的滑雪度假勝地之一,以其厚厚粉雪及壯觀的鄉郊景緻而聞名。 Resort Towers提供110間高檔客房,並設有室內及室外溫泉。在冬季,該地區一直吸引眾多遊客自世界各地前來滑雪。 本集團進一步發展酒店款待業務之業務計劃括翻新Resort Towers(「翻新項目」)。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委聘日本北海道當地項目管理公司,以加強管治、執行監督及監管合規,並已分別就結構及機電水電「( MEP」)系統評估進行全面現場勘查。儘管北海道地區出現惡劣天氣及大雪,但在建築師及工程師參與下,詳細勘查工作仍順利完成。該公司隨後向本公司提交正式調查報告,識別所需升級工程項目。當地項目管理公司現正協助本公司取得所識別升級及MEP工程的詳細報價,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底前落實。待收到報價後,本公司將對整體翻新預算進行綜合審核,涵蓋建築工程與室內設計兩大環節,以確保成本管控及商業可行性。 Resort Towers目前正處於旺季?運期間,管理層仍專注於維持?運表現及服務質素。待落實翻新預算及委聘承建商後,翻新項目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旺季結束後展開。 本公司強調翻新項目仍是關鍵戰略計劃。董事會承諾以嚴謹且商業上審慎的方式執行項目。本公司確信,翻新項目完成後將提升Resort Towers的長期競爭力、收益創造能力及資本價值,從而為股東創造可持續價值。 本公司將持續監控市況、建築資源及成本因素,以確保翻新項目得以有效實施。本公司現正考慮收購澳門一間酒店。 借貸服務 本集團通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德泰財務有限公司(「德泰財務」)於香開展放債業務,德泰財務持有香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規定的放債人牌照。 放債業務主要由德泰財務的內部資源提供資金。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本金總額約146,9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146,900,000元)之應收貸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錄得應收貸款利息收入(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零)。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借貸業務錄得分類虧損約2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分類虧損約400,000元)。 本集團並無招攬新客戶或發放新貸款,原因為主要負責借貸業務之本公司管理層於近年已變更。因此,本集團目前之管理層及僱員已專注於評估本集團之現有貸款組合及收回未償還貸款,而非招攬新客戶或發放新貸款。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貸款組合括四名個人借貸人及三名公司借貸人,而未償還本金總額及應收利息約為248,150,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本集團貸款組合的七項貸款中,(i)一項貸款由抵押品及個人擔保作出擔保,利率為10%;(ii)兩項貸款僅由個人擔保作出擔保,利率分別為8%及20%;及(iii)餘下四項貸款均為無擔保,利率介乎10%至16%。 本集團的貸款組合中餘下七項未償還貸款的收回狀況詳情載述如下:於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 未償還本金額 及應收利息 利率 借貸人 元 (每年) 抵押品╱擔保 於本公告日期之收回狀況 A 16,547,317 20% 個人擔保 本集團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對借貸人A提法律訴訟,於本公告日期,經修訂令狀已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向香 高等法院提交。然而,本集團未能成功將經修訂令狀 送達借貸人A所提供之地址。經對借貸人A進行公司查 冊後,我們獲得另一商業地址以安排送達經修訂令狀。 惟最終仍未成功向借貸人A送達經修訂令狀。本集團將 繼續與法律顧問商討針對借貸人A採取法律行動之可行 性事宜。 B 10,491,007 16% 不適用 本集團已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對借貸人B提法律訴訟,香法院已就借貸人B的未償還本金額及應計利息作出 判決。然而,截至目前尚未展開執法行動或訴訟,原因 為香法院作出的判決不能於中國執行。 本集團已委聘有關中國法律的法律顧問,並已指示彼 等於中國對借貸人B提法律訴訟。中國法院已發出調 查令,著手核查借貸人B所提供之中國地址狀態,該地 址未經借貸人B登記。此項調查結果已呈報中國法院, 本集團正待後續程序進行。 C 76,318,380 8% 個人擔保 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借貸人C被香高等法院頒令清盤,而破產管理署署長憑藉其職位成為臨時清盤人。 董事會已委聘法律顧問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即向破產 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證明等),以行使其作為借貸人C 債權人的權利。 於本公告日期,破產程序正處於司法程序進行中。 D 51,859,745 10% 抵押品及 本集團已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對借貸人D(其中括)提個人擔保 法律訴訟。 然而,本集團尚未收到借貸人D或其他被告的任何傳訊 令狀回執。本集團仍繼續與其法律顧問討論申請對借 於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 未償還本金額 及應收利息 利率 借貸人 元 (每年) 抵押品╱擔保 於本公告日期之收回狀況 E 15,954,080 10% 不適用 本集團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對借貸人E提法律訴訟,於本公告日期,該訴訟仍在進行中,以待香高等法院 要求提供尚未提交的原始文件。 本集團已委聘有關中國法律的法律顧問,並已指示彼 等於中國對借貸人E提法律訴訟。於本公告日期,文 件之公證程序已提交中國法院以進行後續程序。 F 17,678,860 10% 不適用 本集團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對借貸人F提法律訴訟,並已申請在司法管轄區外向借貸人F送達傳票。然而, 本集團未能成功將向借貸人F發出的傳訊令狀送達至借 貸人F提供的地址。 本集團已委聘有關中國法律的法律顧問,並已指示彼 等於中國對借貸人F提法律訴訟。於本公告日期,借 貸人F已進入司法程序。 G 59,300,156 12% 不適用 本集團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對借貸人G提法律訴訟,並已申請在司法管轄區外向借貸人G送達傳票。然而, 本集團未能成功將向借貸人G發出的傳訊令狀送達至借 貸人G提供的地址。 本集團已委聘有關中國法律的法律顧問,並已指示彼 等於中國對借貸人G提法律訴訟。於本公告日期,文 件公證程序已提交中國法院以進行後續程序。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就由抵押品及個人擔保作出擔保的借貸人D的未償還貸款而言,聯合貸款人可能已將抵押品變現予借貸人D。本集團正就採取任何行動向聯合貸款人收回本集團分別應佔抵押品金額尋求法律顧問意見。 至於由個人擔保作抵押的兩項未償還貸款,本集團正在評估相關擔保人的狀況,並將就是否對相關擔保人提法律訴訟尋求其法律顧問的意見。 本集團已採納信貸政策管理其借貸業務,括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對潛在借款人以及其資產、潛在借款人的可信程度進行信貸評估、獲取抵押品的必要性以及釐定合適利率以反映提供有關貸款的風險水平。 本集團於授出貸款前已進行信貸風險評估,方法是:(a)審閱潛在借款人的財務資料;及(b)對潛在借款人及其股東(就企業而言)的財務狀況進行評估,例如潛在借款人擁有的資產類型及價值。 本集團在考慮(括但不限於)還款記錄、對借款人進行公開查詢的結果、借款人所擁有資產的價值及位置以及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等因素後,亦會按個別案例基準評估及決定授出各筆貸款(無論授予個人或企業)的必要性及抵押╱抵押品的價值。 就貸款收回╱收款而言,本集團向借款人發出逾期付款通知書、指示其法律顧問就長時間逾期貸款發出還款通知書、與借款人就償還或清償貸款進行協商及╱或對借款人開展法律行動。 酒類產品業務 酒類產品業務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收益為8,2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3,500元),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分類虧損則約2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分類虧損約200,000元)。本集團於期內繼續物色客戶以出售存貨。 投資於上市證券 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管理上市證券組合。 有關上市證券投資之詳情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上市證券投資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佔本集團 股份 所持 所持 資產總值 上市證券名稱 代號 業務簡述 股份數目 股份比例 投資成本 市值 概約百分比千元 千元 (附註a) (附註b) 中電控股有限公司 2 產生及供應電力 218,000 0.009% 17,023 15,173 2.85%深圳國際控股有限 152 收費公路及大環保業務; 648,000 0.027% 5,020 5,605 1.05%公司 以及物流業務 香交易及結算所 388 主要從事之業務為經? 88,000 0.007% 30,386 35,869 6.74%有限公司 香唯一之證券交易 所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 548 中國收費公路及環保業 640,000 0.086% 5,037 4,551 0.86%股份有限公司 務的建設、經?管理及 投資 創科實業有限公司 669 能源設備業務 10,000 0.001% 927 899 0.17%騰訊控股有限公司 700 增值服務;網絡廣告;金 4,800 0.000% 1,653 2,875 0.54%融科技及企業服務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 939 提供銀行及 3,000,000 0.001% 16,946 23,070 4.34%有限公司 相關金融服務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佔本集團 股份 所持 所持 資產總值 上市證券名稱 代號 業務簡述 股份數目 股份比例 投資成本 市值 概約百分比千元 千元 (附註a) (附註b) 中國移動有限公司 941 提供電訊及信息相關服 330,000 0.002% 16,898 26,961 5.07%務 友邦保險控股有限 1299 承保壽險業務、提供人 32,000 0.000% 2,517 2,557 0.48%公司 壽、意外及健康保險 和儲蓄計劃 — 中國技術集團 1725 EMS業務 銀行及金融及 9,930,000 1.64% 56,529 6,951 1.31%有限公司 其他設備;及航天業務 中銀香(控股)有限 2388 提供銀行及相關金融服 950,000 0.009% 25,291 37,449 7.04%公司 務 盈富基金 2800 基金管理 238,000 0.004% 4,859 6,145 1.16% 美團 3690 餐飲外賣和到店、酒店及 5,480 0.000% 782 566 0.11% 旅遊以及新業務 京東集團股份有限 9618 向消費、第三方商家、 6,500 0.000% 1,334 725 0.14%公司 供應商及其他業務合 作夥伴提供產品及服 務 185,202 169,396 附註: (a) 股權百分比乃參考聯交所網站上可公開查閱的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計算得出。 (b) 本集團設有購入後持有之策略,上市證券投資分散各行各業。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之未變現收益╱(虧損)及已收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未變現 上市證券名稱 股份代號 收益╱(虧損) 已收股息 千元 千元 中電控股有限公司 2 763 274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152 589 –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388 (985) 526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48 167 170 創科實業有限公司 669 36 12 騰訊控股有限公司 700 461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39 (690) – 中國移動有限公司 941 (1,782) 904 友邦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1299 304 16 中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1725 (993) – 中銀香(控股)有限公司 2388 5,054 1,891 盈富基金 2800 309 130 美團 3690 (121) – 京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9618 (106) – 3,006 3,923 前景 全球經濟前景面臨通脹壓力及地緣政治不確定性。本集團將繼續監察全球經濟、金融環境及其對我們業務的影,並審慎詮釋及回應市場。鑑於日圓匯率持續貶值,這將吸引更多旅客到訪日本。 同時,本集團將把握投資機遇,加強本集團核心業務,同時致力控制成本,為本公司股東維持穩定回報。 中期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無)。 財務資源、流動資金及資產負債比率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已抵押銀行結餘以及銀行結餘及現金合共約107,5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114,500,000元),而流動資產淨值則約263,8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260,200,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資產負債比率約0.03(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0.04),即計息債務總額(括借貸)約15,9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20,600,000元)相對總權益約473,3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490,000,000元)之比率。 供股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完成供股,據此本公司已按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兩股供股股份之基準,按每股供股股份0.052元發行10,463,687,800股每股面值0.05元之本公司普通股作為供股股份。供股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開支後)約523,600,000元。經扣除供股相關開支後,每股供股股份認購價淨額約0.050元。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及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告所載,董事會議決更改供股所得款項淨額之用途。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的招股章程所述所得款項淨額的建議分配(「所得款項淨額計劃用途」)、所得款項淨額的經修訂分配(「所得款項淨額經修訂用途」)、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得款項淨額的動用情況(「所得款項淨額動用情況」)及所得款項淨額的餘額載列如下: 直至 於二零二五年 該等公告 該等公告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之 該期間 於二零二五年所披露 所披露 六月三十日之 尚未動用 所得款項 十二月三十一日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 淨額動用 的所得款項計劃用途 經修訂用途 動用情況 淨額結餘 情況 淨額餘額 擬定用途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附註) 償還尚未償還借貸 193.9 193.9 166.5 27.4 4.3 23.1 為與中科國際資本有限公司 成立之合?公司將可獲得 之融資注資 196 – – – – – 擴展本集團之借貸業務 100 111.3 111.3 – – – 未來潛在投資及╱或一般 ?運資金 33.7 218.4 218.4 – – – 總計 523.6 523.6 496.2 27.4 4.3 23.1 附註: 預期餘額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或之前動用。分配至償還尚未償還借貸的所得款項淨額餘額約23,100,000元將用於償還尚未償還銀行貸款剩餘分期付款,尚未償還銀行貸款的最後一期付款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償還。 參照1日圓兌0.072元的匯率(即本公司就供股於招股章程所用的匯率),該金額等於320,000,000日圓。 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已作為計息存款存放於香持牌金融機構。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質押賬面總值約239,200,000元之日本酒店土地及樓宇(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262,400,000元)、為數約600,000元之銀行存款(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700,000元)及若干附屬公司之全部股權,以作為本集團銀行融資之抵押。 資本結構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資本結構並無任何其他變動。 投資狀況及計劃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管理的上市證券組合公平值約169,4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約166,400,000元)。上市證券於本期間錄得公平值收益約3,0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6,800,000元)。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或然負債(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無)。 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重大資本承擔(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無)。 外匯風險 本集團大部分資產及負債以集團公司各自之功能貨幣元、人民幣及日圓列值。本集團並無就外匯風險訂立任何工具。本集團將密切注視匯率走勢,並採取適當行動以減低外匯風險。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在香、中國及日本共聘有52名(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28名)僱員。本集團之薪酬政策乃定期檢討及參考巿場薪酬水平、公司業績及個別員工之資歷與表現釐定。其他員工福利括酌情獎勵之花紅、醫療計劃、香僱員適用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國僱員適用之國家資助退休計劃及購股權計劃。 關連交易 除所披露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進行任何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之申報規定之關連交易。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惟下述偏離除外:守則條文第A.2.1條 守則條文第A.2.1條規定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能應予區分,不應由同一人士擔任。自季志雄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三月辭任以來,本公司並無任何具有行政總裁職稱的高級職員。就日常?運及執行而言,監督及確保本集團職能與董事會指令貫徹一致的整體職責歸屬於董事會本身。 守則條文第A.4.1條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A.4.1條,非執行董事須按特定任期獲委任,並須重選連任。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非根據守則條文第A.4.1條之規定按特定任期獲委任,惟彼等須根據本公司細則於股東週年大會輪值退任及重選連任。因此,本公司認為已採取足夠措施以確保本公司履行良好企業管治慣例。 遵守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作為其董事買賣本公司證券之行為守則(「證券交易守則」)。本公司已作出具體查詢,而全體董事均確認彼等於整個報告期內已遵守證券交易守則。 審閱中期業績 審核委員會目前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招偉安先生、萬國樑先生及杜振偉先生組成。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刊發中期業績及中期報告 中期業績公告載列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detai-group.com )以供瀏覽。本公司中期報告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本公司股東並於上述網站登載。 承董事會命 德泰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黃兆強 香,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黃兆強先生(主席);非執行董事為朱燕燕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招偉安先生、萬國樑先生及杜振偉先生。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