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21:41:04 中财网
原标题:狮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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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共3名委员组成,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方沙、独立董事桂磊和董事吴家辉,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方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组织召开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协调会议。

三、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沟通会议,共同商讨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变化,明确审计需重点关注的范围,合理规划现场审计时间,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全面推进。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与沟通。从专业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情况。

5.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审计委员会持续密切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计计划,指导其下一阶段工作,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扎实履行监督职责。委员会将切实加强对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同时指导和支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通过持续推动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审计委员会将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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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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