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邢向宗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立信内部工作调整,立信指派张静女士接替邢向宗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1、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2、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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