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蒙草生态: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9:15:04 中财网
  CFi.CN讯:一、合同签署情况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1日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号)。

披露了子公司北京快乐小草运动草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逐马投资有限公司、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署《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施工一标段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5,200,078元。近日,各相关方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施工一标段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
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说明: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公司2023年与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发生的类似交易金额为8,170,280.68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43%;2024年发生的类似交易金额为15,545,427.19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72%;2025年1-9月发生的类似交易金额为39,673,084.26元,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2.43%。

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正常的履约能力,违约风险较小。

(二)内蒙古逐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4MAEBY4754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锦苑华府北门15号楼5号商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牲畜屠宰;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林木种子进出口;草种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农副产品销售;草种植;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牲畜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农业园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内蒙古华蒙天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MA7GCH6W6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潇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11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西清河大街以北通辽市水务建设投资集团107室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规划设计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土地整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业园艺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工程管理服务;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园艺产品种植;城市绿化管理;园艺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内蒙古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份,通辽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1%的股份。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与乙方北京快乐小草运动草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逐马投资有限公司、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14日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施工一标段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丙方北京快乐小草运动草科技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生态环境治理分公司系北京快乐小草运动草科技有限公司在乌拉特中旗成立的分公司,现北京快乐小草运动草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丙方作为收款人,收取施工合同中的预付款和工程款。

现甲、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部分内容,签订补充协议,各方共同遵守。

将原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内容变更为:
(一)签约合同价(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伍佰贰拾万零柒拾捌元整(¥225,200,078.00元);适用税率:9%,(不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亿零陆佰陆拾万零伍仟伍佰柒拾陆元壹角伍分整(¥206,605,576.15元);增值税税率遇国家政策调整时,按最新政策执行。其中:
北京快乐小草运动草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方89.43%)人民币(大写)贰亿零壹佰叁拾玖万陆仟肆佰贰拾玖元柒角陆分(¥201,396,429.76元);税率9%,不含税金额(大写)壹亿捌仟肆佰柒拾陆万柒仟叁佰陆拾陆元柒角伍分整(¥184,767,366.75元)。

内蒙古逐马投资有限公司(成员方0.57%)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叁仟陆佰肆拾元肆角肆分(¥1,283,640.44元);税率9%。

通辽市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方10%)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伍拾贰万零柒元捌角整(¥22,520,007.80元);税率9%。

(二)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该签约合同总价并非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将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度)施工一标段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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