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9:35:50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选举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昌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昌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刘昌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11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刘昌盛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4月至1998年5月,担任东莞骅国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1年12月,担任永志塑胶电业制品厂工程部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部主任;2004年5月至2007年6月,担任昆山创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担任得意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PE工程师;2008年9月至今,担任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昌盛先生通过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000万股,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127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41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24%。

刘昌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曾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潘镭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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