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3008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熊猫乳品 股票代码:3008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商贸城物业楼2楼214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熊猫乳品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第七节 备查文件.....................................................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刘荣庚先生,中国国籍,现居浙江省温州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安宝升因自身经营计划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熊猫乳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泰安宝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50,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823%。(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安宝升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泰安宝升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泰安宝升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泰安宝升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泰安宝升基于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期权益变动前,泰安宝升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452%。 在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11月7日,泰安宝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1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泰安宝升持有公司股份6,1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泰安宝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票800,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泰安宝升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泰安宝升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泰安宝升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4、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以上文件纸质版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荣庚 日期:2025年11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荣庚 日期: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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