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9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员工持股平台泽广投资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减持完成后,泽广投资将不再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 5.拟减持股份数量: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00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5%;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5%。 6.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文科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56 理工光科: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湖北省投资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 4、减持数量和比例:湖北省投资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930,35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0,946,746股的0.769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0:31 达利凯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磐信投资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磐信投资作为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但不满48个月的,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和/或2%”的规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在此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31 周大生: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许金卓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6,562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7%;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6、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金卓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许金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6 线上线下: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获得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后股本的0.0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20:16 红日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姚小青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持有的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 (1)姚小青先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46,936,3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624%)。 (2)陈瑞强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6%)。 (3)张坤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7%)。 注: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 (1)姚小青先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姚小青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小青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姚小青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姚小青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6 迈拓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辉金鹏、赵家事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本人应提前将减持意向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7、辉金鹏先生、赵家事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6 盟固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北京银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闳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新锂程科技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7 15 3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0:16 高盟新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2、所持股份来源:李德宇先生: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史向前先生: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及参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王小平先生:自有资金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李德宇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史向前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5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王小平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李德宇先生、史向前先生、王小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0:16 盛弘股份: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肖学礼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魏晓亮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杨柳女士及胡天舜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1、肖学礼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盛弘电气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盛弘电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盛弘电气首次公开3 发行价格;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6)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盛弘电气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盛弘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况下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公告之日当月起从盛弘电气处领取的薪酬或分红减半(如有),直至上述股份购回实施完毕当月为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盛弘电气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盛弘电气指定账户;并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至前述锁定期满后6个月;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盛弘电气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方/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肖学礼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0:16 菲利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上述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上述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七)其他说明:周生高先生,孙凯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20:16 新光药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和丰投资股东个人资金安排的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共计不超过4,8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11 华纬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基金处于退出期的经营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万泽投资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199%。若此期间,华纬科技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万泽投资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万泽投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五)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万泽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1 万里石: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窗口期不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9:41 威奥股份: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唐山锐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泽投资”)持有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锐泽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1,786,580股,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928,86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857,72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 月11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作为锐泽投资合伙人的董监高每年累计转让股份均不会超过其各自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威奥股份股票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9:36 山东赫达: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公司首发前股份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 及上述股份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 月内(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减持期间上述董事 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决定。 6、拟减持股份情况
7、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毕松羚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18:16 新风光:新风光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博创”)持有公司股份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59%;股东许琳持有公司股份757,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5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宁博创、许琳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济宁博创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8%; (2)许琳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757,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54%。 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视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 【17:36 西力科技: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德清西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西力”)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7,5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宋毅然先生一致行动人。德清西力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4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公司股东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聚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5,2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5%,为公司大股东、董事周小蕾女士一致行动人。德清聚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4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公司股东虞建平先生系公司特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2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德清西力、德清聚源和虞建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德清西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1 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7%;德清聚源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7%;虞建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在德清西力中所持有的股份。 【16:46 新通联:新通联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9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该股份来源为毕方投资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毕方投资因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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