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旗滨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93.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1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5937%;回购的最高价为7.21元/股、最低价为6.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583.69万元(不含税费)。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回购股份工作,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1 中集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集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后续如有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5-088及【CIMC】2025-0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暨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17,503,39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324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4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90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029,774.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1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6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04%,最高成交价为5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8,739,153.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1 宏润建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润建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6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38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2.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36,612,179.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6 生益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生益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1 亿道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道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一、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光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专项贷款、远期外汇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下属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借款期限调整及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常州惠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M20241001的《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 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机械”)与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分别与建行常州惠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TC320629700YBDB2024N008和 HTC320629700YBDB2024N007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柒仟万元及利息和其他应付费用。 近日,公司与建行常州惠民支行、天宏机械、天海同步签订了《关于变更贷款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协议》,对《贷款合同》中“借款期限”及“还本计划”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借款期限由1年调整为3年,还本计划由到期一次性还本调整为分批次还本。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 2、保证人: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3、债务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HM20241001的《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柒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123,216.4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关于变更贷款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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