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688334):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45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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