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002873):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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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3:46: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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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天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
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6
贵阳
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贵阳
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内,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26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997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13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9987%)。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
类别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上海新天智药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75,485,566 | 30.9236% | 32.080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实施历次(2017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 拟减持方式 |
上海新天智药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 | 4,700,000 | 1.9975% | 大宗交易 |
| 2,350,000 | 0.9987% | 集中竞价交易 |
合计 | 7,050,000 | 2.9962% | — |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为18.41元/股,经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除息后发行价为4.97元/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新天智药曾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
间 | 承诺期
限 | 履行情
况 |
新天智药 |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 2017年5
月19日 | 36个
月 | 已履行
完毕 |
新天智药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 | | | |
| | | 锁定期
满后
24个
月 | 已履行
完毕 |
新天智药 | 如果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
票;如因其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10日
内将收益上缴新天药业;同时,其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
的一切法律责任。 | | | |
| | | 长期 | 正常履
行 |
新天智药 |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
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名
下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
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做除权除息处理)。本公
司/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
息。如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
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
益(如有)全部上缴新天药业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
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收益上缴新天
药业。 | | | |
| | | 锁定期
满后
24个
月 | 已履行
完毕 |
新天智药 | 基于对新天药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为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
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新天智药承诺自2023年10月
30日起,未来6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不以
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新天药业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
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
股份)。在承诺期间,若新天智药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
持股份的,减持所得全部归新天药业所有,并承担由此
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3年
10月30
日 | 6个月 | 已履行
完毕 |
综上,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与控股股东新天智药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三)控股股东新天智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新天智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新天智药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控股股东新天智药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风险,增强股权稳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
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