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9:50:56 中财网
原标题: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文章先生、常振先生、张敬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曹广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2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总股本以公司当前股本2,249,350,569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5,420,360股后的2,233,930,209股为计算依据,下同)的总经理张文章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

2、持有公司股份2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的副总经理常振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

3、持有公司股份1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敬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4、持有公司股份2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的副总经理刘京领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

5、持有公司股份1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的副总经理刘子成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6、持有公司股份1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的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曹广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张文章先生、常振先生、张敬
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曹广远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张文章总经理249,6000.011
2常 振副总经理252,0000.011
3张敬军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99,7000.009
4刘京领副总经理249,6000.011
5刘子成副总经理189,7000.008
6曹广远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199,7000.009
合计1,340,3000.0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股权激励贷款、上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等个人资
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1张文章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62,0000.003
2常 振股权激励获得及二级市场购入 的股份63,0000.003
3张敬军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49,0000.002
4刘京领   
   62,0000.003
5刘子成   
   47,0000.002
6曹广远   
   49,0000.002
合计332,0000.015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根据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拟减持股东所持有的股
份为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除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25%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拟减持股
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文章先生、常振先生、张敬军先生、刘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
曹广远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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