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新筑股份(002480):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反诉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乐能”)为反诉原告、本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反诉金额70,908,178.20元(截至2025年9月 30日),本诉金额194,133,062.16元(截至2025年9月10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桔乐能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因《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110 兆瓦农光互补项目EPC总合同》产生纠纷,十一科技向河北省沧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沧州市中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3)。 2025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晟天新能源出具的《告知函》, 桔乐能于近期向沧州市中院提起反诉,要求十一科技支付逾期并网违约金及赔偿发电量损失。2025年10月17日,桔乐能收到沧州市中 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传票》《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等案件材料,案件定于2025年11月10日进行询问/开庭。 (一)反诉各方当事人情况 1.反诉原告(本诉被告):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杜生镇往生堂村133号 法定代表人:左世强 2.反诉被告(本诉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方涛 (二)诉讼机构情况 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2号 二、反诉的基本情况 桔乐能提出的反诉请求如下: 1.依法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并网违约金1,495.6 万元,计算方法为: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的 逾期并网违约金按《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的3%计算,为675.6万元; 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逾期并网违约金按20万 元/日的标准计算,为820万元; 2.依法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赔偿发电量损失55,952,178.2 元,计算方法为:按照协议约定公式“0.393元/千瓦时*未装机容量 *当期利用小时数/天*天数(全容量发电日-2021年4月30日+1)” 计算,暂计至2025年9月30日为55,952,178.2元; 3.依法判决本案的反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反诉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督促下属公司应对本次诉讼,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晟天新能源出具的《告知函》;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案件材料。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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