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一、授权对象 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总经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代为行使。总经理承接的董事会职权不得向其他主体转授。 二、授权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董事会授权坚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授权决策方案、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均经过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作出决定。 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授权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精神,有助于突出董事会的功能作用,对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策,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坚持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相统一,将部分频次较高、模式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决策事项进行授权。 谨慎稳健原则。董事会结合实际需要,根据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所涉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坚持权责对等。落实董事会授权管理主体责任,董事会加强对授权的监督、检查、评估,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三、授权的基本范围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以及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得授权,在符合一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等职权事项授予总经理行使。具体详见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 四、授权的基本程序 授权决策方案应当根据董事会意见具体拟订,特别是要与外部董事充分沟通意见,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根据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三年,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六、授权管理与变更 董事会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临时授权。一般授权是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临时授权是指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的授权。临时授权事项应当以董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