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预计触发三角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5-108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三角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2、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31.39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11月30日至2027年5月24日 5、根据《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7日,西安三角防务股份 期转股价格的85%(即26.68元/股),预计触发“三角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2号核准,西 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角防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9,043,72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37.27万元。公司可转 债于2021年6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 角转债”,债券代码“1231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三角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5月 3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止,即2021年11月30日至2027年5月24日。 “三角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1.8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如下: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82元/股调整为31.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授予的36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73元/股调整为31.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 19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7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3、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三 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6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000.00万股已于2023年1月17日上市。具体 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66元/股调整为31.84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1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日) 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4、公司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 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84元/股调整为31.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 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5、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93.2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74元/股调整为31.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起生效。 6、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 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8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72元/股调整为31.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7、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270.0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1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6)。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54元/股调整为31.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4日起 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8、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59元/股调整为31.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1.39元/股的85%,预计将触发 “三角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 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三角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安三 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