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轩竹生物-B: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Xuanzhu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公眾人士提供資料。 閣下閱覽本公告,即表示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 於聯交所網站登載本公告,並不引致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銷團成員須於香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或配售的任何責任。概無保證本公司會否進行發售或配售; (b) 本公告所涉及的上市申請尚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 (c) 本公告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d) 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其顧問或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公告而發售任何證券或招攬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 (e)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或組成於美國(括其領土及屬地、美國任何州及哥倫比亞特區)或發售或出售將屬違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提呈發行或出售或招攬購買、認購或以其他方式收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的一部分。本公司認為其為「外國私人發行人」(「外國私人發行人」,定義見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美國證券法」)第405條),並擬盡可能經?其業務以維持其作為外國私人發行人的地位。本公司證券(「證券」)並無亦將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向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任何證券監管機構登記,且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或於美國境內提呈發售、出售、轉售、質押、轉讓或交付,惟根據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獲豁免或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香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派發; (g) 本公告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告、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向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邀請,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及 (h) 由於本公告的派發或本公告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 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 於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送呈香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前,不會向香公眾人士發出要約或邀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公眾人士發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務請僅依據於香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告、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出售證券的要約或向公眾人士發出以勸誘或招攬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要約邀請,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本公告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本公告的刊發僅旨在提供有關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投資決定不應以本公告所載資料為依據。概不保證將會進行發售;任何證券發售將須取得最終上市文件,而該文件為投資作出投資決定時應依賴的唯一文件。概無跡象顯示本公告所涉及的上市申請已獲批准。 本公告乃應本公司要求而刊發。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對本公告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責任。 Xuanzhu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2.01C條作出。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委任以下整體協調人: 中國國際金融香證券有限公司 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倘本公司進一步委任或終止委任整體協調人,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艷君女士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香,2025年6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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