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为中国中信金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核定人民币290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信用方式。 ? 中信金融资产持有本行8.02%股份,并派出1名董事,为本行主要 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要经过本行股东大会 或有关部门批准。 ?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中信金融资产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290亿 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0.5%。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拟为中信金融资产核定人民币29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12个月,信用方式,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本行股东 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 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信金融资产持有本行8.02%股份,并派出1名董事,为本行 主要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信金融资产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金融资产成立于1999年11月,原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802.4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 管理、投资和处置等。截至2025年6月末,中信金融资产总资产 10,109.33亿元,总负债9,580.02亿元,净资产529.31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相关条件不优于本行 其他同类业务;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行拟为中信金融资产核定人民币29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12个月,信用方式。本行将按照对客户的一般商业条款与中信金 融资产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 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行董事会批准,不需要经过本行股东大会 或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0月13日,本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 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法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13日,本行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本行董事会对该议 案的表决结果为15票同意(关联董事朱文辉回避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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