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欧康医药: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9:45:57 中财网
  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 持 原因
成都欧 康企业 管理中 心(有 限合 伙)不高于 1,801,668 股1.7936 %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本减持计划 首次披露之 日起 30个 交易日之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且 不低于 发行价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 (含权益 分派转增 股)员工 资金 需求
注: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但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股份。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30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于 2022年 11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中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上述股份。

2、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自该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发行人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或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止,本人/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于自愿限售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办理股票限售。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本企业承诺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A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D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5、本人/本企业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6、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述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且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应当及时通知发行人,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A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个月;B拟在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履行第(1)项规定的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C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D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8、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9、如果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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