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清溢光电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股后为313,076,5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176,892.29元(含税)。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61%。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13,076,581×0.09)÷314,800,000≈0.0895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895)÷(1+0)=前收盘价格-0.0895元/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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