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688326):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兼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5% 持股 以上的股东兼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恒润”)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监事崔文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627,502股股份,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19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崔文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崔文革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5002%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崔文革先生承诺: 1、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经纬恒润的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主动向经纬恒润申报本人所持股份数额及其变动情况。 2、自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经纬恒润回购该部分股份。 3、对以上锁定的股份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而相应增加的部分,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4、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仍担任经纬恒润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不再担任经纬恒润的监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经纬恒润所有,并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6、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股份减持。 (2)本人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经纬恒润,由经纬恒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经纬恒润所有,并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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