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二)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2025年 9月 14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分别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四)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了相应的股票停牌、信息公告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五)2025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六)2025年 9月 25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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