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1:10:34 中财网
原标题:雅创电子: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创芯”)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海能达”)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创芯40.00%股权和怡海能达45.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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