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301609):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1:10:29 中财网
原标题:山大电力: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01609 2025-02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英亮先生(董事长)、王帅先生、王剑先生、裴林先生、苏立利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张波先生
独立董事:曹庆华女士、孙守遐女士、张新慧女士、王雷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曹庆华女士、孙守遐女士、张新慧女士自2021年3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本届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6日。其余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刘英亮张波、王帅、王剑、张新慧
审计委员会曹庆华孙守遐、裴林
提名委员会孙守遐王雷、苏立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新慧曹庆华、刘英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庆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其中,独立董事曹庆华女士、孙守遐女士、张新慧女士自2021年3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本届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6日,期间如有委员辞任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二、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情况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英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英亮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张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5名、证券事务代表1名。具体名单如下:
总经理:王剑先生
副总经理:齐曙光先生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苗怀平先生
总工程师:赵传刚先生
董事会秘书:赫秀梅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王越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赫秀梅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王越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赫秀梅、王越
联系电话:0531-88726689
传真:0531-88726689
电子邮箱:SDDLdb6689@163.com
邮政编码:25010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3916号山大电力产业园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磊先生、李欣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务,其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磊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336,240股;李欣唐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276,000股。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王中先生、监事齐曙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杜涛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人员仍在公司任职,其中齐曙光先生经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360股;齐曙光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28,360股;杜涛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98,000股。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规定和做出的公开承诺。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王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大学(原山东工业大学)助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综合能源发展中心主任、销售副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总监。

截止公告日,王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778,36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情况外,王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齐曙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销售中心副主任、销售中心主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销售中心主任。

截止公告日,齐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778,36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情况外,齐曙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苗怀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11月至2001年4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年4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财务副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中心主任。

截止公告日,苗怀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47,6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情况外,苗怀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赵传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研发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中心副经理、研发中心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公告日,赵传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748,0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情况外,赵传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赫秀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师。2000年7月至2001年5月,担任山东中创实业发展总公司职员;2001年5月至2018年4月,历任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今,主要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

截止公告日,赫秀梅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除上述任职和持股情况外,赫秀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王越女士,女,中国国籍,199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14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王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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