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1:06:13 中财网
原标题:新筑股份: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7人,代表股份303,965,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87%。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1,5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302,389,1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38%。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19
人,代表股份75,483,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893,1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9894%;反对3,03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989%;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11,9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03%;反对3,036,3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4%;弃权35,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周敏律师、刘子菡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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