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60304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0:50:35 中财网
原标题:福达合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信息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福达合金”)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6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信息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1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上证指数(000001.SH)、电子元件及设备(886062.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 6月 13日2025年 7月 11日涨跌幅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16.8519.1013.35%
上证指数(000001.SH)3,377.003,510.183.94%
电子元件及设备(886062.WI)6,557.047,268.1310.84%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9.41%  
剔除行业影响涨跌幅2.51%  
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影响,即剔除上证指数(000001.SH)、电子元件及设备(886062.W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达到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上证指数(000001.SH)、电子元件及设备(886062.WI)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20%,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项目主办人:
赵建闯 王 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