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774,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47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9,255,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0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19,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1%。(注:全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74,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19,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1%。 3、公司董事、监事、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621,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139,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20,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07%;反对139,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2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604,2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7%;反对155,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80%;反对155,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601,6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25%;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601,6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1,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25%;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599,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9%;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99,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98%;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2%。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599,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9%;反对156,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99,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98%;反对15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98%;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5%。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601,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反对155,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0,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74%;反对155,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9%。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603,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4%;反对155,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03,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79%;反对155,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598,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97,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20%;反对158,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9%。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112,588,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2%;反对172,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3%;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88,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30%;反对17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9%;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表决情况:同意112,660,0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106,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859,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反对10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表决结果: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593,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66,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9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37%;反对166,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4%;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顾明珠、贾环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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