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00267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9:51:10 中财网
原标题:国盛金控: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5-046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4.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累积投票 提案等额选举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5.01选举刘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李璞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罗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廖志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张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5.06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6.01选举程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6.02选举周江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6.03选举袁业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6.04选举罗忠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第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是第3、4、5、6项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5.第5、6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12层。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缪诗涵
电话:0791-86267237
邮箱:zqb@gsfins.com
5.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0”,投票简称为“国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6 4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结果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的议案》   
2.00《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 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应选人数(6)人   
5.01选举刘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2选举李璞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3选举罗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4选举廖志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5选举张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5.06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4)人 
6.01选举程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周江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6.03选举袁业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6.04选举罗忠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注: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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