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3003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滨绿大厦A座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林建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280名,代表304,227,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20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94,439,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77人,代表股份9,78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9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277名,代表股份9,78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77人,代表股份9,78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793,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反对2,101,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8%;弃权3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54,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93%;反对2,10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09%;弃权3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依航、张巧玉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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