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转债代码:118039 转债简称:煜邦转债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10月 目录 会议须知........................................................1会议议程........................................................3会议议案........................................................5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7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15点00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德勤先生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德勤、计松涛、黄朝华、于海群、霍丽萍已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德勤、计松涛、黄朝华、于海群、霍丽萍已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相关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请/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德勤、计松涛、黄朝华、于海群、霍丽萍已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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