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8:56:14 中财网
原标题:林泰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3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林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不涉及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673,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9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5,7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刘健、范今华、骆从明、沈建波、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5,7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刘健、范今华、骆从明、沈建波、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5,7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刘健、范今华、骆从明、沈建波、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5,7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刘健、范今华、骆从明、沈建波、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5,7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刘健、范今华、骆从明、沈建波、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673,7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00《关于 公司 <2025年 股权激 励计划 (草 案)>的 议案》5,235,725100%00%00%
5.00《关于 公司 <2025年 股权激 励计划 实施考 核管理 办法>的 议案》5,235,725100%00%00%
7.00《关于 公司 <2025年 股权激 励计划 授予的 激励对 象名单>5,235,725100%00%00%
 的议案》      
8.00《关于 公司与 激励对 象签署 限制性 股票授 予协议 书的议 案》5,235,725100%00%00%
9.00《关于 提请公 司股东 会授权 董事会 办理 2025年 股权激 励计划 有关事 项的议 案》5,235,725100%00%00%
10.04《关于 修订<利 润分配 管理制 度>的议 案》21,673,759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俞蔚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